《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方案,更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受省教育厅委托,拟召开《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三楼会议室(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三、听证事项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合理、可行。
四、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36名,包括:
(一)听证主持人1名;
(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代表3名;
(三)听证代表30名,包括:
1.省教育厅代表2名;
2.省人大代表 2名、省政协委员 2名,共4名;
3.初中学校代表5名;
4.教育专家学者代表4名;
5.社会公众代表15名。
(四)听证记录人2名。
五、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情况,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
3.同意公开个人报名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2日—2月19日。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成为社会公众代表的人员,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2)并签名,连同身份证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mwqjyjcjk@163.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未签名、证件不全不清晰等情况视为报名不成功。逾期报名的,视为未报名。 听证会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公众代表产生方式
如申请参加听证的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人数不足的,所缺名额由初中学校推荐的家长代表补足。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超过名额要求的,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公众代表。
五、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5人。
六、听证会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宣布听证会开始;
(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就本次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及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说明;
(三)各方代表就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合理、可行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与会人员就现场发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五)与会人员确认听证会记录并签字;
(六)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七、其他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需遵守《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附件2),报名且被确定为社会公众代表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否则视为放弃且不增补。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附件2: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