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近期,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为打好中小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防范和控制校园内诺如病毒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要加强对校园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强化人员管理工作。秋季学期开学前,需对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实施全员培训、全员教育与全员检查,全面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并详实做好记录。同时,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并强化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加强清洗消毒。秋季开学前对食堂餐饮具及相关容器工具开展全清洗全消毒工作。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范畴,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足额配备并强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力量,推动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工作机制切实落地见效。同时,应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流程、全要素排查,严密防范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开展食材排查工作。对所有食品原料开展全面检查,对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须及时予以清除、销毁。学校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开展环境设备排查工作。对食堂的加工区域、就餐区域、各类设施设备、餐用器具、饮水机以及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强化食堂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持空气流通。
三、开展全覆盖、全环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各学校负责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对全州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全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
将食品安全纳入秋季开学第一课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慎采慎买慎食野生菌,尽量少食或不食“高盐、高糖、高油”等食物,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推广“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五、食物中毒防护救治
秋季天气转凉,是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诺如病毒感染潜伏期短,感染剂量低,传染性强,容易引发聚集性疫情。感染症状以呕吐腹泻为主,其他症状为恶心、腹痛、头痛、发热、畏寒和肌肉酸痛等。一旦发生疑似诺如病毒等食物中毒症状,学校应及时组织学生前往救治,并报告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来源: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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