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可以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这通常是指工会在履行其职能和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正规的招聘程序,如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聘用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社会经验的人才来担任工会的相关职务或执行特定任务。这些工作人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工会干事、劳动关系协调员、权益保障专员等。
聘用社会人员作为工会工作人员有助于提升工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同时,这也为社会上有志于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士提供了就业机会,有利于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不过具体操作还需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及工会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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