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和指南,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采购人通常不应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或补充。如果部分供应商对获取的招标文件有疑问,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解答这些疑问,或者在提供期限截止后,通过书面形式统一回复所有潜在供应商。
但是,关于是否可以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且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理论上,在特定情况下,例如为了确保所有投标方公平竞争,采购人可能会选择组织一个答疑会议来解答所有潜在供应商的共同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
因此,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相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意见,确保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维护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