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吸引优秀留学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现组织开展2025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海淀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以留学人才创办企业(以下简称留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开展融资、法律、市场和咨询等服务支持留学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须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含公共服务面积),且具有为至少20家孵化阶段的留创企业开展孵化服务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运营团队人数应不少于5人,并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团队人员应至少有70%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有2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团队应配备有国家级或省市级认定的创业导师。
二、评选名额和支持措施
根据上一年度申报单位服务留学人才和留创企业情况,以及引进留学人才、留创企业数量和获得资质荣誉情况,分类评选出一定数量留创园,并为入选单位提供资金支持、政策保障、招聘信息发布、推荐申报人才项目等服务。
三、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
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服务规范》有关指标,将留创园基础条件、服务质量、留学人才集聚、留创企业发展等情况作为评价标准,采取专家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应在11月7日15:00前将完整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drctz@mail.bjhd.gov.cn。
(二)实体材料
电子材料提交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在11月11日17:00前将附件1-3材料的原件、胶装册及光盘,报送至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西四环北路73号)2层213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送内容不含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2.申报单位要做好材料的自查、自审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附件:
1.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申报书
2.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申报说明
3.2025年度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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