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湖北一名45岁家长在护学岗晕倒后不幸去世,引发了人们对护学岗是否自愿的讨论。1月8日,新京报报道《当家长被推到校门口》揭开了部分学校护学岗的“自愿”真相。报道中,自愿变成了强制摊派,家长们排班“上岗”,广东一名怀孕38周的宝妈也不得不在老师“劝说”下到校门口轮值。
护学岗兴起的初衷,是家长志愿者自愿来到学校门口,帮忙疏导交通、维护上下学安全秩序。但当“自愿”变成了“被自愿”,护学岗就走了样,不但模糊了家校共育的权责边界,还让护学“名不副实”。
护学岗争议的实质,是校园安全责任如何合理划界的课题。一方面,现行法律未赋予学校强制要求家长承担护学岗工作的权利。护学岗所涉及的校园周边安全,首要责任主体应是公安机关等道路安全管理部门。另一方面,将护学责任“一刀切”地分解给未经培训的家长,既难以应对真实风险,也可能因权责不清而导致新的隐患。
护学岗走样,跟部分地区考核评优体系变化有关。在一些地方,护学岗开展情况成为上级部门对学校的评优考核指标之一。即便学校校长认为“一部警车远比四个家长站岗来得实在”,也不得不让家委会动员家长站岗执勤。在家长被纳入学校评优体系的大背景下,学校很难对缺勤保持淡定,多是通过班主任或者孩子对家长施压,“自愿”也就成为空谈。
在护学岗执行过程中,一些家长的声音应该被听见。一些学校周边交通情况并不复杂,家长认为学校安保力量足够,这种护学岗实在没必要设置。说到底,家长并不是抵触护学岗,而是厌恶将护学岗当成形象工程,强制所有家长跟着一起演戏。
让护学岗告别“被自愿”,让自愿的家长在现场能应对各种突发意外,让护学岗真正起到保护学生出行和人身安全的作用,各地应该从管理的精细化方面破局。教育部2021年印发通知,提出要配合公安机关,健全落实校园周边“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家长志愿者作为一股重要资源,不能搞摊派,对愿意参与志愿活动的家长应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水平,给予校方认可,调动家长积极性。
此外,教育专家认为,由学校主导开展家长“护学”工作,超出了学校的职责范畴。校门外的安全,应纳入社区管理,由负责道路安全的交警与社区共同负责。社区主导招聘志愿者,配合交警部门参与校园周边执勤,或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以激励促家长自愿,以专业提高护学水平。这样,护学岗既能回归护学初衷,还能把“被自愿”变成“自愿”。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