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愉快的假期,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双减”办现就2026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相关事宜,分别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和学生告知如下:
一、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安全为先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一)严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寒假前须开展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用电用气等全面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并立即整改。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防火巡查制度,严禁场所内违规动火、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二)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有效并公示。严禁无证无照、证照过期办学。主动公示培训内容、师资、收费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及纳入“黑名单”人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与信息公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四)坚决落实“双减”要求。寒假期间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学科培训。严禁组织或参与违规竞赛活动。
(五)规范收费与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使用规范合同。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预收费须全额纳入银行监管账户。
(六)规范宣传行为。不得在公共场所、校园周边发布培训广告,杜绝虚假宣传、夸大承诺。宣传内容应真实、清晰,不得误导家长和学生。
二、致全市家长朋友:理性选择,依法维权
家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一)审慎选择合规机构。选择证照齐全、教师资质公示清晰、收费规范的培训机构。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询机构信息。
(二)签订规范服务合同。务必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内容、时长、费用、退费等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勿一次性缴纳超期超额费用,主动要求将费用缴入监管账户。鼓励选择“先学后付”模式,降低消费风险。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如“一对一”“家政辅导”“研学营”等。不鼓励孩子参加未经认可的竞赛活动。
(五)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注重劳逸结合,鼓励参与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家庭劳动,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三、致全市中小学生:快乐假期,安全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寒假是放松身心、充电学习的好时机。希望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在享受假期的同时,注意安全,健康成长。
(一)增强安全意识。参加校外培训时,注意场所安全,熟悉逃生通道。遵守交通规则,防范火灾、触电等风险,保护自身安全。
(二)理性对待培训。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培训项目,不盲目跟风。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
(三)积极参与有益活动。多参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提升综合素质,丰富假期体验。
(四)学会自我保护。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家长、老师或属地“双减”办反映。
(五)拥抱阳光生活。保持积极心态,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合理安排网络使用时间,远离不良信息,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市“双减”办将持续加强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双减”政策成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祝大家寒假愉快、平安健康!
来 源:咸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编 辑:严郭天元
校 对:余茹
审 核:张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