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坡区2026年
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发布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有什么变化?
如何办理?
具体日程怎样安排?
……
现在为您进行全面解读,
请家长们认真查看!
一、
招生原则
坚持“一网通办”。
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坚持“免试入学”。
坚持“公民同招”。
坚持“阳光招生”。
二、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新生报名。
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东坡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2026年4月10日—30日(工作日)向区教体局提交缓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延缓入学或以在家学习等方式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
招生范围
1.农村公办学校在本镇原辖区范围内招录新生。
2.城区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子女、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次根据剩余学位数,统筹安排随迁(房产类、务工经商类)子女入学。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空余学位可招收来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不得在市外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四、
招生入学管理
2026年,东坡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省招系统”进行线上入学登记、信息核验、学位查询等。凡未通过“省招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五、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眉山育英实验学校、眉山映天学校、眉山冠城实验学校、眉山东辰学校、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计划
区内计划:招收东坡区户籍、东坡区学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学生本人的住房在东坡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市内区外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30%):招收市内户籍、市内学籍、来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报名时间
5月6日9:00—5月8日17:00
(四)学位申请及安排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对民办学校报名数据进行审核。报名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加其他公、民办学校的录取。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录取学校报名注册。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2.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入学条件到所属的公办学校报名。
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未报到注册所空出的学位,不予补录。
六、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小学(19所)包括市一小、东坡小学、苏辙小学、齐通小学、齐通小学远景校区、苏洵小学、苏洵小学景贤校区、东湖小学、大北街小学、眉师附小、眉师附小崇礼校区(崇礼小学)、苏南小学、三苏路小学、眉中附小(原百坡小学)、眉中附小通惠校区(原通惠小学)、富牛小学、太和小学、尚义小学、象耳小学。
初中(12所)包括苏祠初中、实验初中、苏辙初中、齐通初中、苏洵初中、眉中百坡分校(原百坡初中)、东坡中学、岷东中学、太和初中、东坡二中、尚义初中、尚义初中象耳校区(原象耳初中)。
(二)学位申请及录取
坚持“户籍(含优抚)优先”的原则,分“户籍、随迁—房产、随迁—务工经商”三个批次进行。学位录取从户籍批次开始录取,当上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位,则不再录取下一批次。
1.户籍批次
招生学校:19所小学、12所初中。
报名时间:5月6日9:00—5月8日17:00。
报名条件:截止2026年4月30日符合“两个一致”、“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除外)。“两个一致”即招生服务区内学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户籍一致”即招生服务区内学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
招录方式:在户籍地址对应的招生服务区学校进行报名。若申请人数超过招生服务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则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在招生服务区内学校安排学位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需提供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划片范围内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2.随迁—房产批次
招生学校:户籍批次招生结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报名时间: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
报名条件: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具有城区合法房产,截止2026年5月3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满3个月(即2026年2月底前取得证书)且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取得购房合同且连续居住满6个月。
招录方式:原则上在房产地址对应的招生服务区学校进行报名。若申请人数超过服务区内学校空余学位,则根据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在服务区内学校安排学位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坚持“一房一学位”。自2026年起,用房产申请学位实行小学“一房六年一学位”、初中“一房三年一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2026年招生结束,区教体局将进行学位“锁定”。
需提供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②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且入住3个月以上),或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且入住6个月以上)。
③该房产的水、电、气表号。若个别老旧小区房产不能提供水、电、气表号,则根据消费的实际情况提供缴费凭证等材料。
3.随迁—务工经商批次
招生学校:随迁—房产批次招生结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报名时间:6月8日9:00—6月10日17:00。
报名条件: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48个社区)务工及经商满6个月的非东坡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具体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截止2026年5月31日在中心城区有房产但不满足房产批次报名条件的(即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且连续居住未满3个月,或取得购房合同且连续居住未满6个月)。
②截止2026年5月31日在中心城区(眉山市社保局或东坡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③截止2026年5月31日在中心城区有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且在申请入学当月正常营业,有完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招录方式:区教体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需提供的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②在中心城区有房产但不满足房产批次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对应的水电气表号。
③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务工者身份证、社保参保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进城经商人员需提供: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有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且在申请入学当月正常营业(附门店租赁合同、房东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门店近期经营照片)、完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七、
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在本镇原辖区范围内录取新生。报名和录取办法参照城区公办学校执行。
八、
其他情况入学
(一)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入学的。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二)以集体户籍、挂靠户籍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东坡区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也在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东坡区户籍多孩家庭子女申请入学的。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在户籍批次、随迁—房产批次、随迁—务工经商批次招生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东坡区的多孩家庭子女2026年秋季学期有“同时同校”就读需求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若申请的学校在对应批次有空余学位,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学新生,按照“同批次优先”原则,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的。在东坡区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户籍在东坡区没有按时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六)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小升初跨区(县)外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因户籍、住址、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到眉山市其他区县申请学位的,家长须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向原就读小学所在的区县教体局和拟申请就读初中校所在的区县教体局提交户籍、住址、父母工作变动等相关学籍信息变化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眉山市2026年“小升初”跨区县学位申请审核表》,由拟就读、原就读区县教体局先后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上报市教体局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跨区县申请学位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
学位申请方式
学位申请坚持“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的工作原则,依托“省招系统”,完成信息采集、数据核查。家长根据符合的条件,在相应的招生批次规定的时间内,手机微信查找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开始报名(家长可自行上网报名,不熟悉网络操作的家长也可到片区划定学校,在学校的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省招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等数据信息关联,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该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否则系统将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被申请学校录取。为确保审核、录取信息畅通,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绑定的手机号应确保长期使用。
十、
不动产权(房屋产权)
证书编号录入方式
家长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报名上传资料时,根据各自不动产权(房屋产权)证书的种类,按照下图的说明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编号准确录入“省招系统”,系统自动核查比对数据。
第一种:


录入系统时填写:川(2022)眉山市不动产权第XXX号
第二种:


录入系统时填写:眉房权证东坡区东坡镇字第M-xxxx号
第三种:


录入系统时填写:眉权房权证字第XXXXXXX号
十一、
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表

公办初中招生计划表

十二、
日程安排



注:此表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三、
城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张思静
二审:廖祥建
三审: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