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连续自然数的积一定是合数(除了0和1的情况,但0和1不被认为是连续自然数的一部分)。
解释如下:
设两个连续自然数为 (n) 和 (n+1)。它们的乘积为 (n(n+1))。
- 这个乘积至少有两个不同的正因子:(n) 和 (n+1)。
- 此外,由于 (n) 和 (n+1) 是连续的自然数,它们必定一奇一偶。因此,这个乘积必然是偶数(除非其中一个数是2,即在考虑最小的连续自然数情况时,但此时乘积为2,仍然属于合数的定义,因为我们可以认为它有1和自身两个因子,除了它自己本身)。
- 更重要的是,对于所有大于1的自然数 (n),(n(n+1)) 都会大于 (n) 和 (n+1),并且由于它们之间没有其他自然数,这意味着 (n(n+1)) 不能被 (n) 和 (n+1) 之外的任何小于它的数整除(除了1),这表明它至少有三个因子:1, (n), 和 (n+1)(以及可能的更大因子),满足合数的定义。
因此,除了在最基础的情况下讨论0和1外,两个连续自然数的乘积一定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