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大修改党章:党员三人以上成立小组
开心田螺
2025-04-14 1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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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了若干重要修改,其中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尤为重要。该条款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这一规定加强了党的纪律性,对于维护党的组织纯洁性和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修改有助于确保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履行党员义务,从而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它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自我完善、自我净化的原则,是党章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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