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年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桂财规〔2022〕9号文的附件10。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申请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28日。
四、申请流程
符合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2025年2月20日—3月28日)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s://xszz.nnnu.edu.cn/index.htm),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和自行上传审核要求的材料,其中:缴纳保险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申请上传的材料原件须于2025年3月28日前到申请办理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 〔2022〕9号—附件10: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2.百色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百色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1日














百色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