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收费政策的知晓度,持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市教育局收集整理了一批广大学生家长重点关注的学校收费问题,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以一问一答形式予以解答。敬请关注。
答:幼儿园可按照市县(区)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入园幼儿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的伙食费、校车接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答:小学、初中是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除三免(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政策外,学校可根据相关政策收取其他费用。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收取每生60元的初升高报名考试费,可收取伙食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课后服务费、研学旅行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可收取每生60元的初升高报名考试费。其中,学费、住宿费按照市县(区)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伙食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课后服务费、研学旅行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答:公办普通高中可以向学生收取学费、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收取学费标准:省级示范高中为460元/学期、市级示范高中340元/学期、一般高中280元/学期。公办普通高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教辅材料费、教材费、作业本费、研学旅行、伙食费、军训服装费及校服、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等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民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与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学费按市县(区)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营利性普通高中除外)。
答:我市实行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学生(艺术表演类专业除外)免除学费,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中职学校可以向在校生收取学费,即市县(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学费标准减去国家政策给予学生财政补助学费标准后的剩余部分学费;可向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
中职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教材费、伙食费、军训服装费及校服、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自愿提出配备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费、超出免费额度的水电费等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答:幼儿因中途退(转)园的,幼儿家长可向幼儿所在园申请退费。幼儿园应按幼儿的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保教费,多余部分退还幼儿。幼儿园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实际结算应收费用,多余部分退还幼儿。
答: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可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按照市(州)政府确定标准据实代收取。
答: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按市县(区)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其余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
答: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标准由市县(区)价格管理部门核定,学校可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据实收取,不得营利。
答:学生是否在校就餐由学生自愿选择,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在校就餐。实行食堂供餐的中小学校伙食费应据实结算,实行配餐或托餐方式供餐的中小学校,伙食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学校应将收费标准、餐食搭配、成本构成主动公示,并接受家长和有关部门监督。
答:学生购买校服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应通过公开招标、家长委员会参与等方式确定供应商。中小学生校服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3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校服选购工作。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校服费用。
答:中小学各学段研学实践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研学实践活动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研学活动主题、出行时间、线路和范围等合理测算,研学实践费用预算及开支明细应告知家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城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研学实践可以给予费用减免。
来源:巴中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