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5年高考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提示
2025年全国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砀山县设置三个考点:砀山中学、砀山第二中学、砀山第四中学,为确保考试期间公共安全,需对我县部分区域加强空域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此次考试地点砀山中学、砀山第二中学、砀山第四中学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内属于管制空域,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在2025年6月7日7时至2025年6月9日19时考试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该管制空域“低慢小”航空器的管制力度。
2. 本提示适用于对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管理。
4.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杜绝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砀山县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