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35号)正式发布,从2026年起,我省统一使用服务平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标志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迈入数字化、规范化新阶段。
自主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服务平台进行自主学习。
平台网址:
https://hbzsgx.hb12333.com/
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相应学时自动归集到个人学时。在服务平台外参加的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的流程申报学时,审验通过可计入个人学时。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免费学习公需科目资源,专业科目学习资源逐步在服务平台上线。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服务平台登记并经审核认定后,可保存、打印统一制式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从2026年起,该证书为职称申报材料中继续教育学时的唯一有效证明,全州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接收其他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据悉,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将另行印发。
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22〕56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服务平台账号管理
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同级主管部门账号注册信息。
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下属用人单位账号注册信息。
用人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审核。
单位继续教育平台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账号,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注意时间节点
请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于2026年5月10前完成账号注册。
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规划学习计划,确保在年度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前完成当年度规定学时的学习任务,以免因未完成学时任务影响个人职称申报。
有关资料下载
《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35号)文件链接:
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下载:
咨询电话:
来源:恩施州人社局
编辑:廖磊
审核: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