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严查背景
教育部于2025年2月7日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随着各地中小学即将迎来2025春季新学期,开展此次严查工作。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二、严查内容
学籍建立方面
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学校应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要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以及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学籍变动管理方面
转学流程规范: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进一步细化规范。明确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同时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
特殊情况处理:
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
高中阶段学校举办普职融通类项目的,根据本省普职融通教育有关规定开展学籍管理。之前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教育之间存在学籍壁垒,此次规定为普职融通(资源共享、学籍互通、学分互认和课程互通)从学籍管理角度提供了制度保障,符合规定的学生可以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进行自由转换学籍。
严查违规学籍情况: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空挂学籍、人籍分离、重复学籍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方面
信息安全方面:突出学籍信息管理安全,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数据使用规则,严防学籍数据泄露。若造成信息泄露与违规使用的,将依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涉事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管理职责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省、市、县、校各级学籍管理部门的权力与职责,合理调整学籍管理权,赋予地方学籍管理部门自主管理权;优化信息系统架构,明确国家学籍系统采用一级部署、五级应用模式,对国家学籍系统与地方学籍系统职能进行合理定位与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