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鸣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幼儿。符合招收托班资质的幼儿园在能够满足片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且具备为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可以开设托班,托班的开设与管理按照《宜昌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宜教发﹝2024﹞6号)执行。
二、招生范围
(一)招生范围及所需提供资料
第一类:鸣凤镇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镇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需提供幼儿及其父母户口簿(幼儿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动产证明)。
第二类: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2025年3月1日之前),在鸣凤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及住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根据城区幼儿园学位情况,在符合第一类条件招生以外,幼儿园在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入园。需提供幼儿及其父母户口簿(幼儿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租房合同等。
第三类: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务工,并在鸣凤城区有固定住所。
根据城区幼儿园学位情况,在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条件招生以外,还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入园。需提供幼儿及其父母户口簿(幼儿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正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类: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有固定住所。
在招收第一、二、三类符合条件幼儿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此类幼儿。需提供幼儿及其父母户口簿(幼儿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
注:以上提供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幼儿园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由幼儿园留存。
三、招生入园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6月4日前,通过远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2025年秋季学期鸣凤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幼儿园通过宣传栏等方式,发布《2025年秋季学期鸣凤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二)组织报名录取
1.预登记时间:6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幼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预报名登记。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每名幼儿只能在一所城区幼儿园预报名,不得重复报名登记(重复登记的无效)。
2.报名地点: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商业幼儿园、北门幼儿园、航天幼儿园、紫藤幼儿园);城区1所民办幼儿园(小篮天幼儿园)。
3.登记结束后,城区公办园对报名材料集中审核,根据就近入园和均衡班额的原则,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城区民办园自行审核确定,须满足上述招生范围条件。报名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幼儿园存档备查。
4.6月16日,幼儿园统一发布幼儿正式入园名单及入园须知。
四、招生工作要求
1.以标准班额为基准。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标准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2025年秋季学期各幼儿园中班、大班已达到或超过标准班额的,不得招收插班生。
2.以就近入园为原则。新生入园,各幼儿园要优先满足房产或户籍在鸣凤城区的家庭幼儿,且以就近入园为原则(公办园参照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有空余学位时方可适当接纳符合条件其他范围的幼儿。
五、招生联系方式
六、招生监督电话
远安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来源:远安教育
编辑: 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