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余市教育体育局、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余市财政局
三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2025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余教发规字〔2025〕48号)
公布了新余市2025年秋季中小学收费项目与标准
具体如下
01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1.伙食费:学校自主经营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的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学校承包经营食堂或选择校外供餐单位供餐的,伙食费作为代收费管理并由学校统一收取,不得由承包方或校外供餐单位直接收取,学校不得从伙食费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学校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向承包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或挪用食堂资金,不得向承包方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承包费、租赁费等费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收取伙食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课后服务费: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包括课后托管服务费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费。课后托管服务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下午放学后至18点,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学校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体育、艺术、科普等兴趣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市本级、渝水区及仙女湖区所属学校执行渝水区教育、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分宜县所属学校执行分宜县教育、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3.社会实践费: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属于服务性收费,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
4.研学旅行费: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属于服务性收费,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
02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按照县域公办普通高中550元/生·学期、城区公办普通高中600元/生·学期收取。
2.住宿费:公寓式宿舍按200元/生·学期、普通宿舍按100元/生·学期收取。
3.学习资料印刷费:普通高中在完成既定的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由学生自愿选用学校或委托第三方印刷的纸质作业及学习资料(包括学生课后巩固练习和复习等课外作业)的,学校可以按照不高于每生每学年高一400元、高二400元、高三500元收取学习资料印刷费,用于补偿学校印刷成本。对具备印刷条件的学校按服务性收费收取,对不具备印刷条件的学校按代收费收取。学习资料印刷费按学期收取。
4.教科书费:高中阶段教科书费含与教科书配套数字音像材料属于代收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见附件1)。中小学不得违规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后读物。
5.学生体检费: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费属于代收费,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