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现将推免生录取接收事宜通知如下。
接收程序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9月22日9:00开通志愿填报功能)进行,具体流程为:推免生填报志愿->学校核实志愿信息后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受复试通知->学校核实后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下同)务必按以下要求完成接收程序,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一、填报申请志愿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于9月23日8: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申请志愿。申请志愿须与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专项计划保持一致。不一致者,不予进行后续接收程序。
二、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我校将于9月23日9:00起,分批次向正确填报申请志愿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复试通知”。
三、发送/接受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于9月25日9:00起,分批次向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9月25日14:00起,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
四、放弃拟录取资格
如考生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应主动与拟录取学院联系。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如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各学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解锁。
2.拟录取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我校不寄发书面《接收函》。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请慎重对待改名、改身份证信息等事宜,如推免生在入学前变更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或影响毕业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5.请各位拟录取推免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邮箱可用,方便学校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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