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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核准《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标志着这所由著名企业家曹德旺主导创办的新型大学完成了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式跨越。这份历经系统性重构的新章程,不仅为学校未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更折射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时代脉搏。


作为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股新生力量,福耀科技大学的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备受瞩目。新章程首次以法律文本形式明确了学校的"民办公助"性质,这种由河仁慈善基金会捐资举办、福州市政府公助的办学模式,既保留了民办高校的机制灵活性,又获得了公办高校的资源支持优势。这种混合所有制探索,为中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

在办学定位上,章程将"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制度化。8000人的在校生规模设定,体现了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的理性态度。这种"精英化"办学思路,与当前高等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型趋势高度契合。特别是在学科布局方面,章程强调聚焦制造业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学校回应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担当。


治理体系创新是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突破。学校构建的"党委引领、理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治理架构,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又融入了民办高校的治理优势。其中,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制度设计,借鉴了国际一流大学的治理经验;而党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参与重大决策的安排,则体现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政治要求。这种融合创新的治理模式,为破解高校行政化难题提供了新的制度尝试。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章程对学术权力的制度保障。通过明确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确立教授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权,新章程在制度层面构建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相互支撑的运行机制。这种制度安排,对于营造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具有基础性作用。
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是章程修订的显著特征。新增的"党组织建设"专章,不仅明确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更通过党委书记进入理事会、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具体安排,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学校治理全过程。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又避免了"两张皮"现象,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规范化样本。

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章程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时代意识。强调面向国家重大科技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跨学科交叉合作,促进成果转化,这些条款都彰显了学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担当。特别是将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写入章程,反映了对技术革命的前瞻把握,这种制度化的前瞻布局,为学校在未来竞争中赢得先机奠定了基础。
产教融合作为办学特色在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鼓励校企共建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围绕技术难题协同攻关等制度安排,打破了传统高校相对封闭的办学模式。这种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既继承了福耀集团产业报国的基因,又顺应了高等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国际趋势。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福耀科技大学的章程修订折射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层逻辑。在建设教育强国的背景下,如何激发办学活力、提升治理效能、增强服务能力,是各类高校面临的共同课题。福耀科大的制度探索,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其意义不仅在于为一所学校建立规章制度,更在于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积累经验。
当然,章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和调适。福耀科技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新生事物,其制度优势的真正发挥,还有赖于办学过程中的创造性落实。特别是在平衡学术自由与政治引领、行政效率与民主管理、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等关系方面,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提质增效的关键期。福耀科技大学以章程修订为契机完成的制度定型,不仅为自身发展奠定了基石,也为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思路。这种依托社会力量、融合多方优势、瞄准国家需求的办学模式,或许正是破解高等教育同质化困境的一剂良方。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份章程的意义已超越一所学校的范畴,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
面向未来,福耀科技大学能否实现"对标斯坦福"的愿景,关键要看制度优势能否转化为办学实效。但无论如何,这种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探索精神,本身就值得肯定。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大潮中,福耀科技大学的实践必将留下独特的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