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负责人:
为确保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安全、规范、有序运营,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机构严格对照落实:
一、强化安全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1.全面自查自纠:各机构须围绕场所安全、消防安全、人员管理、培训内容等重点环节,定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
2.完善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1-2次),重点强化消防安全、急救技能、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值班值守:营业期间机构需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遇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严守消防安全底线,防范火灾隐患
1.消防设施检查:确保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牌、烟雾报警器等设备完好有效,每月必须自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或上锁封闭。
2.用电用气安全:定期检查电路、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超负荷用电;使用燃气的机构须安装燃气报警装置,规范操作流程。
3.易燃物品管理:严禁在教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纸箱、宣传单等可燃废弃物。
三、保障场所安全,消除潜在风险
1.建筑安全排查:对培训场所建筑结构、墙体、门窗、楼梯等开展全面检查,发现墙体开裂、地面塌陷等隐患须立即停用并报备。
2.周边环境治理:关注培训机构周边治安、交通、卫生状况,联合社区、物业做好秩序维护,确保学生出入安全。
四、规范人员管理,杜绝师德失范
1.资质合规:所有授课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资质人员或在校中小学教师违规兼职。
2.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体罚、辱骂学生或诱导家长过度消费等行为。
3.学生安全管理:落实学员考勤制度,低龄学员须由家长接送并做好交接登记,严防学员走失或意外伤害。
五、严控培训内容,维护教育生态
1.教学内容合规: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虚假宣传,不得以“一对一”“住家私教”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2.收费透明规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并按规定使用监管账户。
3.合同签订保障:与学员家长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机构负责人以高度的责任感,迅速行动、查漏补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中卫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
新时代
党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