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
班级里的科任老师体罚学生,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是否有责任?
答案是:有!
先别骂,这不是我说的!你也别不信,毕竟有前车之鉴!下文会给大家讲。
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虽然是班级里的其他老师体罚了学生,但班主任作为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并且按月领取班主任津贴,确实应该受到处罚。
育之老师的观点是,既然其他老师体罚学生,班主任有连带责任,就应该严肃处理,免除其班主任职务,并且退休前不得再担任班主任职务。

科任老师体罚学生,班主任被连带处理!
5 月 13 日,陕西咸阳市渭城区金旭学校的一间书法课上,一场暴力体罚悄然发生。该校教师李某在检查作业时,因多名二年级学生未带练习册、未完成作业,竟当众对学生连续掌掴,有孩子被打到耳朵出血,出现头痛、恶心、耳鸣等症状,诊断为急性外伤后头痛。

这是一所公办学校,科任教师掌掴学生,不管出发点是什么,绝对有错!被处理也理所当然,相信这一点大家都没有意见,但是当地教育的处理结果是:涉事教师李某被撤销教师资格、记过处分;班主任赵某被给予警告处分;该校D支部副书记被免职记过,校长赵某某被免职并政务警告。
处理结果公布后,广大网友为班主任抱不平,认为这事发生在其他老师的“一亩三分地”上,处理班主任实在说不过去。
严肃处理本身是为了破灭舆情,结果因为给班主任处分,又有了舆情,当地针对为什么要处分班主任又给出了解释。

班主任虽未参与、实施本次体罚行为,但根据中小学班级管理、校园学生安全、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管理准则,班主任为本班级全体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在校权益保障、日常教学全流程监督管理的第一直接管理责任人;施暴涉事书法教师李某并处分作出撤销教师资格。
班主任仅因班级管理履职失责被给予警告处分,属于管理岗位连带问责,不承担本次体罚行为本身的直接过错;同步对学校分管领导、校长作出免职及政务处分,为全链条压实校园办学主体管理责任,全面敲响校园管理警钟。
涉事任课教师李某已被从严处置并记过处分、撤销教师资格,区分直接过错与管理责任,只为压实监管职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班主任是第一直接管理责任人,属管理岗位连带问责,如此处理是为了压实监管职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试问,班主任有权决定自己班级聘任哪位老师吗?
答案是:没有。
既然无权挑选科任老师,无权干预排课安排,甚至连别的老师上课怎么讲课、怎么管教学生,都无权插嘴干预,那凭什么要为他人的错误买单?

班主任必须重罚,最好直接免职,终生不得复任!
很多同行看完处理结果怒不可遏,觉得不公、觉得寒心,其实大家根本没必要激动。站在管理角度来看,这个处分简直无可挑剔,逻辑严密到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
书法课不是班主任的课,体罚行为不是班主任所为,事发时班主任甚至可能在办公室批改作业、整理台账,这些都不重要。
官方解释说得明明白白: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何为第一责任人?通俗来讲,就是班里好事轮不到,坏事必背锅。科任老师情绪失控、监管人员疏于排查、学校管理存在漏洞,最后总要找一个最贴合、最稳妥、最不会引发争议的人来承担责任,而班主任,永远是最优解。
就拿此次事件来说,涉事书法教师课堂掌掴学生,手段过激、性质恶劣,过错一目了然。可处罚单一当事人,警示力度远远不够。想要完善处理流程、压实管理责任,就必须拉出班主任补齐问责链条。
毕竟,校长可以说是层级管理,分管领导可以说是监管疏漏,唯有班主任,扎根班级、贴近学生,是最好的问责切口。

我大胆提议,此次处罚不能仅仅止步于警告。
为了彻底敲响警钟,为了让所有班主任铭记岗位职责,这位赵某班主任理应直接免除班主任职务,并且按照我的初衷建议,终生不得再次担任班主任。
理由很简单,他没能修炼出“读心术”,没能预判出科任老师的情绪波动;他没有长出“透视眼”,没能实时监控每一堂课的教学动态;他没有做到全天无缝值守,没能杜绝他人的违规行为。
这不是严苛,这是高标准、严要求。
写在最后
说到底,这次的“班主任连带责任”,不过是再一次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在现有的制度设计里,班主任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完美的“责任接收器”。谁出了问题不重要,你管这个班,你就得接着。
所以,班主任们,请做好心理准备。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哪个同事会给你送来一份“惊喜”。
教育主管部门的初衷我们懂,为了“压实责任”,为了“杜绝此类事件”。但请问,这种不问青红皂白、搞“株连九族”式的问责,真的能杜绝体罚吗?
它杜绝不了体罚,它只能杜绝负责任的教师不再担任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