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颁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组织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现将我区证书颁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颁证范围
在我区提交2024年度统一批次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并通过自治区、盟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查,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全区各盟市司法局拟于近期集中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月28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盟市司法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确定并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证书由本人领取,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盟市司法局现场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颁发。
2.对不能在集中颁证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经联系申领地盟市司法局确认后,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3.司法部网站将于近日公示授予资格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输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三项信息进行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3月14日
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