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的进程,可以追溯到2003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正式提出了“依法治校”的概念。二十多年来,随着教育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学校领导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成为学校领导的自觉行为,尤其在规范办学、招生工作、维护师生权益方面,明显与依法治校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建设教育强国是国家战略需求,深化教育改革是时代发展需求,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为彻底解决、有效破解当下学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加速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以法治方式确保教育改革不滞后、不变形、不走样。
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依法治校路线图、时间表。分管教育的各级党委领导要亲自挂帅,吹响新时代基础教育依法治校的号角,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从而确保教育改革事业顺利推进。
抓实对教育行政干部、学校领导干部培训学习,体系化、规范化学习十八大以来有关教育改革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增强改革自觉、改革担当,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锻造堪当教育强国建设重任的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
加快新时代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学校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审查现有校内规章制度,及时修改废止或补充完善,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提高学校各项制度建设质量,建立公正合法、以人为本、系统完善的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监督机制,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从而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治校、以章办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治理学校,采取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要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设立依法治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聘请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师生权益保障、对外签订合同、制定改革方案等,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情况直接反应学校管理的理念与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依法治校成效纳入对学校以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可以建立学校领导任前法律考核制度,以依法治校的综合性考核,代替相关的专项考评,鼓励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推动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依法治校既是教育强国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结合点,也是关键落脚点,关系到教育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2025年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整体提升教育法治工作水平的破局之年。因此,我们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现代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教育强国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