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布丁
老师迟到1分钟就算教学事故?
据大皖新闻报道,广州某职业学院近日公开通报了两起“教学事故”,分别是有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和提前下课2分钟。
引发舆论热议后,该学院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公开通报是因为触犯了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嘛。”
学院的回应并没有平息外界质疑。很多网友仍觉得学校的处罚过于严厉,有点不近人情。毕竟考虑到现实生活,谁没遇到点突发情况迟到一会的。更何况,晚到1分钟也不怎么影响教学,有必要上纲上线吗?
对迟到的老师来说,被全校公开通报还是其次,关键是当月会被扣除5个教学工作量,当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该校一位一线教学老师透露,扣5个教学工作量,相当于300元左右,绩效考核扣分则会影响评优和年底绩效奖金。
等于说,这位老师仅仅因为迟到了1分钟,就要承受数百元的经济损失,可能失去评优资格。普通职业院校教师工资并不高,这样的处罚对他们而言并不轻,还得接受公开通报带来的心理压力。
也有部分网友认同学院的观点,认为规矩就是规矩,迟到肯定算教学事故,不管1分钟还是几分钟。
我觉得这得分两方面看。如果这位老师是“惯犯”,平时上课经常迟到,这次被抓了个正着,那被罚一点不冤;要只是第一次迟到,就罚这么重,就过了。
上述该校一线教学老师表示,这次处罚是“单次就直接找老师签字”,过于严苛了。
很多人都知道“比例原则”,这是我国行政处罚法一个基本的原则,主张“过罚要相当”。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初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处罚”。
高校作出的行政处罚,也不该背离这一原则。前面说了,老师第一次迟到1分钟,耽误不了多少事,对教学的影响很轻,在众人看来,学校批评、提醒一下就行了。动不动就公开通报,还要扣工资奖金,让旁人觉得小题大做,也让老师觉得委屈,难免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放眼其他高校,老师迟到早退等情形,也会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并进行处罚。但绝大多数高校,对老师迟到的“容忍度”都不会是1分钟。
有媒体统计了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发现,大多数规定迟到在5分钟以上才会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或“三级教学事故”。也有高校明确,一学期如果迟到2次以上,第3次迟到不管几分钟都算教学事故。
很多企业对考勤也很看重,但大部分公司不会因为单次迟到1分钟就罚款,或者扣绩效啥的。有的公司允许迟到5分钟内,有的公司允许在一定范围时间内迟到,下班时间延后补足工时即可,但每个月不能超过限定次数。
也没见这些高校和企业,因为处罚手段不够严格或一刀切,导致员工纪律松弛,内部管理乱了套。对偶尔迟到、早退的老师降低处罚力度,不是不要规矩,而是希望冰冷的规章制度之外,也有弹性、温度和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