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图文激励计划#
山西长治一名教师将学生殴打至面部颈部淤血红肿,官方通报“惩戒不当”的处理结果,却让一场关于教育暴力的公共讨论再度被点燃。当戒尺变成拳头,我们不得不追问:究竟是什么在纵容“以教之名行暴之实”?
这绝非个别教师的失德问题,而是教育权力缺乏制衡的缩影。相较于医疗、司法等行业清晰的职业规范,教师惩戒权长期处于“模糊地带”——既无具体操作标准,又缺有效监督机制。这种制度性留白,实则是将教育暴力美化成“严管厚爱”的温床。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中“停课检讨”“登门道歉”的标准化处理,暴露出对校园暴力认知的浅表化——身体伤痕可消退,但权力不对等造成的心理创伤该如何丈量?
我国《教师法》实施近30年,却始终未界定惩戒权的具体边界。这把"没有刻度的尺子",让教师要么因"不敢管"导致课堂失序,要么因"管不好"升级为体罚。某东亚国家通过《教育处罚法》明确规定:戒尺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击打部位限定肌肉丰满处,单次不超过3下——这种精细化立法恰是我国制度缺失的镜像。
我们习惯用“师德滑坡”解释暴力事件,却回避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缺失。当教育评价体系仍以成绩为导向,当教师权威缺乏必要制衡,暴力惩戒就永远存在灰色空间。究竟要多少触目惊心的淤伤,才能换来一套真正保护孩子的惩戒规范?问题的答案,需要整个社会共同书写。
唯有让教育惩戒有尺可量,方能避免"以爱为名"的伤害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