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李冰洁 编辑 胡杰 校对 陈荻雁
7月初,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将一家成立仅六年的新茶饮品牌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本案争议标的是一枚四瓣对称的四叶花图案。两者在视觉上有相似性,双方图形均采用相同的四瓣对称架构,且在花瓣弯曲度、中心空白面积等细节上有一致性。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路易威登马利蒂(以下简称LV)诉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莉奶白)及吴中经济开发区东侠饮品店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了LV旗下7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茉莉奶白主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
判决一经披露,迅速引爆社交媒体。支持者认为,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应有之义;质疑者则表示:一朵自然界随处可见的四叶花,凭什么被一家公司独占?
作为自然花卉的四叶花为何能成为被法律保护的商标?如此高额的赔偿款项何以成立?多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分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就茉莉奶白与LV商标权纠纷案进行解答。
“像”和“构成商标侵权”是两码事
据企查查,茉莉奶白成立于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为茶饮产品研发与销售,以茉莉花茶为特色产品线,提供具有东方特色的茶饮服务。2025年5月15日,LV与茉莉奶白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本案争议标的是一枚四瓣对称的四叶花图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冯晓青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侵权的规定,最核心的要点在于商标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当然还有其他要考虑的因素,比如侵权方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本身是否具有显著性、侵权方是否主观故意等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嘉鹏则强调,法院会纳入考量的还有“侵权故意或恶意的程度”。茉莉奶白曾于2024年申请四叶花卉图形商标,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当时的引证商标中很可能包括LV的四叶花商标,这一事实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具有主观恶意。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9月23日,茉莉奶白曾申请四叶花卉图形商标,2025年11月,申请被驳回。官方公开的驳回决定书中显示,茉莉奶白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先注册的多件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表现形式等方面相近,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本案中103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引发了广泛讨论。由于判决书全文尚未公开,具体计算方式尚不明晰。王艳芳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赔偿计算方式,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无论哪种方式,都有一个共同前提——侵权行为与损害/获利之间要有因果关系。“1030万元的赔偿金额之所以引发广泛讨论,我想可能网民对使用四叶花标识和卖奶茶挣的利润以及给LV公司带来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理解。”
戴嘉鹏推测,首先是法院引证了LV25类服饰和18类箱包的商标,这里大概率是确认侵犯了原告的驰名商标权益,这是加重赔偿的主要因素。其次就是原告在起诉前发过律师函进行警告,被告未停止使用涉嫌侵权标识,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具有恶意,从而适用惩罚性赔偿。
LV在本案中主张7枚图形商标,核定使用类别包括箱包、服装、餐饮等。而茉莉奶白则将四叶花卉图广泛运用于门店招牌、杯身、包装袋及周边产品,覆盖其经营全场景。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周贺微表示,如果被诉标识仅用于饮料杯,则属于一个商品类别。但如果还用于门店装潢、线上推广等,则可能被认定为提供服务,属于另外的类别。在商标侵权赔偿判定中,赔偿数额会与实际涉案商标使用范围、商业规模等有关,因此认定结果和赔偿数额会相应的不同。
争议中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网络评论认为,LV能赢下这场官司,靠的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这个说法的逻辑是:普通商标的保护是“分类”的,只在注册的类别和类似类别里有效;而驰名商标可以突破类别限制,在不同行业里也能主张权利。
周贺微表示,涉案商标被茉莉奶白用于茶饮,LV注册的商标商品类别不同,与之分属不同行业。假设LV注册的涉案商标仅为普通商标,一般可能与被告涉及的商品类别距离较远,混淆可能性较小;但因为本案中涉及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在茶饮店看到涉案商标时,可能会误以为两者之间有联名、授权或投资等关系。
戴嘉鹏则认为,这个案子戳中了知识产权领域长期存在的争议问题,即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到底边界在哪里。他认为,茉莉奶白和LV不在一个赛道,这个案子能判侵权并开出千万罚单,“很可能是适用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规则。”他并不反对跨类保护本身,如果侵权的是LV字母或品牌全称这些专属符号,即便跨到茶饮行业也应该严格保护,因为消费者一看就知道和LV有关,但问题是,“这次被跨类保护的是一枚自然界里就有的四叶花图形。”
在戴嘉鹏看来,四叶花属于公共视觉资源,哪怕LV用了一百年、知名度再高,也不该拥有全品类垄断的特权。“普通消费者看到一家四叶花图案的奶茶店,真的会联想到LV吗?”
“驰名商标也不应该被过度保护,更不能变成一种商标霸权。”戴嘉鹏说,大量公共领域的基础图形和设计元素,被无限扩大保护范围,成了头部品牌的垄断壁垒,“知识产权的初衷是保护原创、打击恶意山寨,而不是垄断公共审美资源、挤压中小品牌的创新空间。”
“老祖宗的图案”还是“灵感后的设计”?
很多网友从朴素的情感出发,认为四叶花是天然花草,拙政园的花窗上就有类似纹样,老祖宗的图案凭什么被外国公司注册了再来告中国企业?

▲茉莉奶白曾于2024年9月申请四叶花图案商标,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截图
据LV官网介绍,此次涉及争议的Monogram纹饰“诞生于巴黎艺术发展的盛期,源自家族宅邸的厨房瓷砖、新哥特艺术与和风纹饰的多元灵感”。
周贺微认为,法院作出判决必有相应的依据。从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的基本精神出发,如果原告商标为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跨类保护。我国近年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规范保护。经长期使用达到公众熟知程度的驰名商标,依法获得跨类保护是对其商誉积累的积极认可。周贺微也提到,LV涉案四叶花注册商标,即使使用了公共领域的元素,但因为具有一定的商标设计,而且经过长久的市场经营活动,公众可能已经将图案与品牌形成了一一对应的紧密关系,涉案商标四叶花的标志已经脱离了自然花草的第一含义,拥有了与品牌形象对应的第二含义。
不过,周贺微也提到,是否能将品牌与标志一一对应,司法活动中可能包含判断者的感性认知。周贺微认为,可考虑将“相关公众”(主要是消费者)的认知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目前商标侵权司法判定中,法官往往实际代表相关公众进行判断,而且实践中消费者的意见分散,未形成成熟的相关公众认为的法律认可机制。未来可建立关于“相关公众认为”的市场调查制度,作为商标侵权司法辅助机制,以提高商标侵权判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自然花草、几何纹样这类图形,正处在“公共设计资源”与“商标权私权”的交界地带,是显著性判定中最难,也最需要精细化的一块。王艳芳观察到,我国近年来的司法趋势总体清晰:显著性、知名度与保护范围成正比。既保护在先合法注册,也防止权利人借商标权把公共元素据为己有、妨碍正当竞争。
自然纹样进入商业领域,因此产生纠纷,此类案件在国外也有判例。据报道,2017年,梵克雅宝的母公司历峰集团对LV提起诉讼,指控LV的某系列与其标志性的四叶幸运图案构成“寄生竞争”,即搭便车盗用梵克雅宝的品牌声誉与创意成果。
2025年3月5日,法国最高法院商事法庭作出终审裁定,认为LV早在1896年就已使用类似四瓣花元素,被指控侵权的系列商品是品牌自身设计语言的自然延伸,且四瓣花卉设计是高端珠宝行业的通用常见元素,梵克雅宝无权独占该类设计。
法院未发现LV刻意蹭取梵克雅宝声誉,不存在主观恶意。市场调查证实,普通消费者可以明确区分两个品牌的珠宝设计,不会出现品牌混淆的情况。
类似案例在日本也有发生,2020年8月,LV在日本正式对该日本本土品牌神户珠数店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指控神户珠数店使用与LV某系列近似的菱形方格图案构成商标侵权。但法院最终认定涉案的菱形方格类图案属于日本传统市松纹,是公有领域的传统纹样,不具备由某一品牌独占的商标显著性。
7月2日,茉莉奶白将品牌标识更换为彩色版本。戴嘉鹏认为,此举对侵权认定不会有影响,但可能会影响侵权的情节,对赔偿金额有影响。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茉莉奶白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将依法上诉。王艳芳认为,二审法院依法享有独立的专业审判权,应当相信其会在法律框架内审慎裁决。而关于此案的热烈讨论,恰恰说明其触及了公众对公平与常识的朴素期待。这种讨论虽未必完全合乎法律技术理性,但客观上推动了社会对商标法功能、市场竞争秩序及品牌边界的认知深化,具有长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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