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质也不能继续办?陕西宝鸡,一幼儿园开学第一天下午突然通知停办,家长不知所措,当地教育局:该园没有办学资质被强制叫停,给过整改时间但一直没补齐手续!网友纷纷质疑:一直在合法办学,突然不给办了,资质不合格了?
据观威海微信公众号报道称,9月1日,开学第一天,陕西宝鸡金台区实验幼儿园的家长们早上刚把娃送进教室,下午三点多就接到通知称幼儿园停办,让大家去收拾东西。
据介绍,接到通知的家长们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一位网友表示,“刚把学费交了,9月1日第一天入园,下午就打电话通知闭园,接孩子的时候把孩子被褥直接给提出来了,太突然了,这会儿都没缓过来。”
对于停办后的安排以及相关费用问题,有家长称,主管部门提供了就近的幼儿园让家长重选,同时负责后续退费问题,“由于这个幼儿园学生很多,办学能力家长都比较认可,所以这个临时通知不仅家长措手不及,老师全程也是懵的。”
目前最新情况,金台区教育局回应,关停原因是这家民办园没有办学资质,被教育局强制叫停。此前已给过整改时间,但园方一直没补齐手续,为了孩子能建学籍、保障合法权益,只能依法关停。80个家庭已接受分流方案。(潮新闻、百姓关注)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吐槽:既然家长比较认可这个幼儿园的办学能力,就不能特事特办吗?学费都交了,才强制闭园,浪费家长和孩子时间
也有不少网友追问:给整改时间,没有限制日期吗?开学前不能责令关闭吗?非得折腾家长?幼儿园有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追责!
还有不少热心网友分析:很简单,幼儿园没有资质,但是附近没有幼儿园了。所以教育局只能让他边招生边补材料,不然家长没地方报名,那个时候就去幼儿园吵了。结果没想到人幼儿园就是补不出材料,教育局领导也是失算了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到底该怎么讲?
第一,民办幼儿园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擅自办学!
首先,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同时,《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7条也明确,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可给予停止办园的处罚 。
所以说,评论区中,很多家长看重园内老师、伙食、看护质量,觉得园方办得不错就可以继续开。
但办学资质是硬性法律门槛,没有许可证,哪怕家长认可度高,依然属于违法办学,无法正常给孩子建立学籍,安全、卫生、师资条件没有经过官方核验,存在潜在风险。
也就是说,办学许可证不是一张可有可无的纸片,代表消防、场地、师资、卫生全部达标,口碑再好也不能合法继续招生办学。
本事件中,教育部门给予整改期限,是给园方补办手续机会,拒不完成整改,依法关停是法定处置手段。
第二,行政机关给予整改期限不等于无限纵容继续招生!
首先,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尽可能降低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
法律允许给整改缓冲期,但整改期限不等于可以无限期招收新生。并且,民办学校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幼儿
评论区中,网友最大的疑问:既然早就知道无证,为什么不放假期间处理,非要开学之后关停?
本案当中,教育部门已经落实补救,协调就近幼儿园分流,并且负责退费,履行了幼儿安置的义务。
也就是说,整改会设置期限,到期未完成,就必须采取关停措施。法律并没有规定,只能寒暑假实施关停。但开学节点直接关停,确实给家长、幼儿造成现实困扰。
观第三,幼儿园终止办学,优先保障家长退费权利!
首先,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9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清算,第一清偿顺序就是退还受教育者学费、杂费等费用 。
此外,《学前教育法》第78条也明确,未经许可举办幼儿园,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
所以说,园方被关停,学费退费是第一位。家长报名的时候,务必查看办学许可证原件,核对有效期。
并且,不要仅仅听熟人介绍就交钱。无证机构哪怕当下体验再好,随时都有被关停的风险,受伤的最终是孩子和家长。
最后,家长实实在在感受到幼儿园办得好,情感上很难接受突然关停;但法律层面,没有资质就意味着安全、学籍没有兜底。
整改不是无限期“缓刑”,给了机会不去补齐手续,就要承担被关停的后果。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在后续处置同类无证机构时,尽量避开开学关键节点,最大限度减少对孩子学习生活的冲击。
想问下屏幕前的家长:给孩子挑选幼儿园,你会优先看办学资质,还是看园内口碑环境?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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