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就“江西一名女孩赴香港观看演唱会被取消全家低保”一事发布通报。通报确认,涉事女孩系该区居民黄某某,其自行前往香港观看演唱会一事属实,并因此触发低保对象动态监测预警。社区干部已及时向其进行政策宣传和提醒,其家属担心因此被取消低保资格,故在网络发布信息寻求帮助。目前,该家庭低保资格并未被取消,当地正按程序对其家庭情况进行核查。

此前,一则“低保家庭女生赴港看演唱会,返程后全家低保被取消”的消息在网络广泛传播。发帖者自称当事人表姐,称女孩赴港前曾被工作人员和家人反复劝阻,返程后民政部门通过出境记录启动复核。

尽管低保尚未取消,但事件引发的讨论并未平息:出境看演唱会是否属于低保对象的“高消费”?触发预警后又会如何处理?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部专员欧阳乐怡介绍,低保属于动态管理下的救助待遇,并非一次认定即终身享受。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复核情况决定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在地方层面,《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已将“出境旅游”列举为高消费情形,低保期间存在此类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

“这意味着,如果最终核查确认当事人确实存在自费出境高消费行为,停保是有规范依据的。”欧阳乐怡同时强调,复核必须建立在事实核查基础上,不能仅凭一条出境记录就直接作出停保决定。票价高低、门票是低价票还是赠票、交通食宿是否由他人代付、消费资金是否来自低保金——这些细节都会影响对“高消费”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判断。
更受关注的争议在于,即便个别成员存在高消费行为,是否应当“全家连坐”式停保?欧阳乐怡分析,低保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考察的是整体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而非单独评判某一笔支出。但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措施应与目的相匹配,存在多种手段时应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如果家庭中老人、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者确实仍符合困难条件,仅因个别成员的偶发消费就停止整户救助,是否构成过度连带,值得审视。
“在直接取消低保之外,民政部门是否已穷尽核实资金来源、限期说明情况、减发等更为温和的手段,这是比例原则在本案中的具体体现。”欧阳乐怡说,司法实践中涉及生存权保障的行政案件,法院通常会审查决定是否合理、是否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不公平影响。
程序正当同样不可忽视。欧阳乐怡提醒,如果民政部门最终作出停保决定,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且民政部门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家庭存在高消费且已达到影响低保资格的程度。若仅凭出境记录而无门票金额、资金来源等具体证据,停保决定在司法审查中将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重新申报家庭经济状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争取恢复或调整救助待遇。
目前,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正按程序对黄某某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表示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事件最终走向如何,仍有待官方进一步通报。
南方+记者 王越莹 李业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