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工作的的残疾朋友们注意啦,关于就业,这些关键信息一定要了解!
1劳动合同篇
Q:看清合同主体,企业直签还是劳务派遣?
A:企业直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属于企业正式员工,享有企业一切的福利及薪资待遇;
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与实际用人单位并不存在劳务关系(也就是常说的“外包”)。
Q: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A: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2社保篇
Q:社保必须缴纳吗?
A:必须!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放弃。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仅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需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Q:社保缴纳时间
A:《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Q:试用期缴纳社保吗?
A:必须缴纳。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3试用期篇
Q:试用期多长时间?
A: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Q:试用期薪资多少?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其他
Q:用人单位能否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 、残疾人证等证件?
A: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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