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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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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等有关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巩固招生改革成果,提高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近年来上级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全面排查本地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和省级、市级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加强学位资源供需调配。各地要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机制,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妥善解决教育资源供需矛盾。
(三)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意见》(泉教办综〔2020〕19号)等文件要求,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四查三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摸清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等“三本台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指导学校坚持实事求是,并于每月23日前动态更新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学校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密切跟踪“小升初”小学毕业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开展“小升初”学籍接续学生专项排查,密切关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要组织认真比对辖区内各小学的毕业生花名册和各初中学校的初一新生花名册,发现未被辖区内初中学校录取、未到校实际注册就读、学籍未及时转接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跟踪台账,发现疑似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书面报告生源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完善特殊群体入学政策。各县(市、区)要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随迁子女。①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强随迁子女教育关爱和人文关怀,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巩固并稳步提升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要结合实际制定政府购买学位的具体办法,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②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随迁子女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③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我市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④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材料要求,对需要进一步核实居住证信息的,相关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由其统一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核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
2.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要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检察、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3.教育优待对象。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和服务措施,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子女入学,由所在县(市、区)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初中就读。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4〕9号)精神,市、县两级拿出一定优质公办学位给予支持。
二、落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1.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科学合理划定片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实行小升初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要均衡配置初中教育资源,缩小片区间差距。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公参民”学校转办为公办学校等情况的,各县(市、区)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凝聚共识,确保平稳。要明确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健全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2.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继续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对于上一年度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各民办中学不得在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前提下,私自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招生简章和宣传。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泉州市市级及以上的民办初中学校,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面向全市和跨泉州市域招生。《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见附件1。
3.切实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各县(市、区)初中每个班级控制在50人以内,确保初中起始年级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按规定控制在10%或15%以内并逐年下降,各县(市、区)要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做好起始年级班生额控制。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特别要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学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4.优化初中学校结构和布局。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优化调整初中学校结构和布局,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确保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初中教育创造条件。要科学布局公办初中学校,多渠道增加公办初中学位供给,坚决防止将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民办初中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公办初中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通过与民办学校签订“委托协议”购买服务方式,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以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该部分招生名额纳入本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我局报备后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5.市直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市直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具体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局制定并报我局批准同意后公布实施。2025年,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泉州市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分别为600人、600人、1300人;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计划招收100人;泉州第五中学(城东校区)计划招收300人;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收800人;华侨大学附属中学计划招收45人。
泉州市培元中学北峰校区计划招收200人。
泉州外国语学校、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等市直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二)规范招生方式和程序
1.招生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健全公平的入学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招生办法,明确初中招生划片入学模式、升学流程及入学办理方式。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须于5月23日前报我局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其他县(市、区)的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须于5月2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于5月26日前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不违规招生承诺等。
2.招生方式。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不得采用评测、面谈、收取简历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对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转学应严格审核,严禁违规办理转学。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
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外校的,按本工作方案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于5月19日前,汇总区域内有小学毕业生的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名单(须附佐证材料),盖章同意后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目前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当时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但必须按照上述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纳入提前批。该部分民办学校须于5月19日前,将学校所承诺内容(须附佐证材料),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将纸质盖章版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从2020年秋季起,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初中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的,应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3.招生流程。2025年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具体步骤为:
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第一批: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补招必须严格按本工作方案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民办初中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向民办初中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其方案,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自主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民办初中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于8月15日前发函至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得原对口直升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录取。
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2025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等录取方式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见附件2。
4. 2025年我市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统一安排的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等政策和具体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等有关要求,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都要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作为学生均衡编班和学籍接续的依据。
5.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及时将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向社会公布,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全面清理未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招生。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保障促进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4〕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青少年足球人才招生政策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的通知》(闽教办体〔2024〕1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适时推进遴选部分初中学校试点开展泉州市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贯通培养,具体实施年份、试点初中学校以及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另行公布。
6.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政策照顾对象,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对象数量后的剩余计划数。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7.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县(市、区)要健全初中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8.推进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等省、市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统一编班软件供全市初中学校统一使用,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现场均衡编班,所有初中学校应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已编好班级的学生名单三年内不中途变动,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班级的,学校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进行。
9.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强化课程意识,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和跨学科主题教学,教师课前要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楚重点难点、知识体系,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辅导,支持有条件的初中学校探索开展基础性课程(主要在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中选择进行)分层走班教学改革,但分层走班教学应以行政班为基础,不得以此为名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学期结束之前进行,学校分层走班教学实施方案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为稳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我市探索搭建联合培养平台、引入优质高校资源、体系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探索构建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着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三、营造依法规范阳光招生环境
(一)加强组织宣传。各地各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和正确政绩观,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落实好民办初中招生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县(市、区)要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2025年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3。
(二)完善应急预警。建立健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信息发布,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见附件4),严格执行“公民同招”规定,严肃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初中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有公民办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争抢生源。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寄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初中学校须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书由录取学校统一印制),签订后各持一份备存。
(四)从严监督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建立台账并形成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违规查处登记表,要加强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地方和热点学校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地方和学校立行立改。要加强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规范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不得招收借(寄)读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控辍保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1.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
2.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3.2025年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入学
工作咨询电话
4.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5.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6.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
7.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8.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9.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10.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附件1
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
附件2
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根据上级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学生的原则,制定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一、报名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报名所在县(市、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二、报名时间
1.第一批:2025年5月26日8:30至2025年5月29日18:00;
2.第二批:2025年6月24日8:30至2025年6月25日18:00。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表》见附件1。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1.报名平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edu.cn)。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2.报名方式:学生和家长需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见附件6)后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属于小学阶段未在户籍地就读、欲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学生和家长需带户口本及《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7)事先前往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既有我市学籍又有我市户籍(居住证),可自主选择学籍所在地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进行报名(不得兼报),选择回户籍地(居住证)报名的学生须参照上述流程报名,具体报名条件须符合所在县(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
3.报名志愿批次设置(《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见附件8)
(1)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2)第一批: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设5个志愿)
(3)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设5个志愿)
4.招生派位实施主体: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5.录取方式顺序:按志愿填报顺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派位时,每个填报该批次志愿的学生都会获得一个随机号,学生根据随机号递增顺序排列进行投档。即对同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是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投档的,学校只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进行其他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6.报名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录平台审核报名学生信息。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的,报名时应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等材料,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见附件9),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派位结束后再申请捆绑的不予受理。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0日前,将填写的《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见附件10)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5月23日前汇总确认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的照顾对象名单及其登记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7.网上报名流程
(1)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6)。
(2)学生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edu.cn),通过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验证码、个人邮箱等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3)系统提示“无效的报名信息”或“未签订相关承诺书”而无法注册的学生,请与报名点联系核实。
(4)学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时使用。
(5)学生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刷新填报界面或再次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申请以捆绑方式参加电脑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应分别注册、填报各自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各自获得不同的报名号,届时取报名号中较小的进行派位。
8.派位结果分批次通过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自行根据账号密码登录查询。
五、2025年我市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 |
5月26日至29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网上报名;各县(市、区)陆续启动公办初中学校报名工作 |
5月30日至6月3日 |
审核政策照顾对象资格 |
6月14日至6月17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6月24日至6月25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网上报名 |
6月28日至6月30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7月5日至7月30日 |
公办初中学校以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
8月20日前 |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8月25日前 |
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通过全市统一的均衡编班软件完成初一新生编班工作 |
六、其他事项
1.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前,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在报名点填写有关承诺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持续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有关工作。
3.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附件3
2025年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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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局 |
咨询电话 |
鲤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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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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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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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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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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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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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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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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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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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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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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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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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 |
附件4
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1.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或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3.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4.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5.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8.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9.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以及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附件5
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特此如下承诺:
一、民办普通初中学校郑重承诺:本校严格按照泉州市或学校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招生收费,并出具法定票据,不违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市或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学费:元/人.学年;
2.住宿费:元/人.学年;
3.另有收取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具体项目和标准可咨询学校,联系电话:。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4.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若有违反上述规定,从下一年度起,减少初中招生计划,取消当年学校及校级领导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二、家长和考生承诺:
2.本人已经明确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规定清退:(1)按学年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分别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90%、80%、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2)按学期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缴费后未入读或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7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民办学校(盖章):校长签名:
学生签名:学生学籍号:
家长(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6
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
本人结合孩子个性、家庭实际状况,决定让孩子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摇号,并对以下承诺事项负责。
本人及孩子已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知晓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规则:报名学生一旦被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将不得放弃民办学校学位,不再参加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报名点(毕业小学):报名号:
家长(监护人)签名:学生签名:
附件7
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学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籍所在省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标识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生系我校________年即将毕业的学生,目前在校就读,该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报名。
学籍校(盖章) |
学籍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备注:本联系函需附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作为附件材料。
附件8
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泉州市_______县(市、区)报名号__________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年月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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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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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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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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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
市 |
县 (市、区) |
乡镇 (街道) |
村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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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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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 |
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直升 |
直升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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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民办初中 |
志愿1: |
志愿2: |
志愿3: |
志愿4: |
志愿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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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招生计划未完成、面向部分外(市、区)招生的民办初中 |
志愿1: |
志愿2: |
志愿3: |
志愿4: |
志愿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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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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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 |
初招管理部门意见: 初招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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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学 生 1 |
姓名 |
毕业小学 |
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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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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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2 |
姓名 |
毕业小学 |
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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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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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3 |
姓名 |
毕业小学 |
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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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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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
市 |
县 (市、区) |
乡镇 (街道) |
村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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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 |
称谓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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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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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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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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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家长(监护人) |
以上学生为双(叁)胞胎,本人同意将他们签约捆绑以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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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
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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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若签约人员为两人,在“学生3”的“姓名”栏内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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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_______县(市、区)报名学校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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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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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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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照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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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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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
1.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3.民办学校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0日前,将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上述三类对象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5月23日前汇总确认后,将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照顾对象名单及其登记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5.本表一式三份。有关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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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更多
2025年我市市直初中招生计划如下
2025年,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分别为600人、600人、1300人;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计划招收100人;泉州第五中学(城东校区)计划招收300人;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收800人;华侨大学附属中学计划招收45人。
其中,2025年我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如下: 全部招生10930人,比去年减少481人,鲤城区减少282人,丰泽区减少110人。
想报名实验/外国语有什么要求?
目前实验丰泽、鲤城校区都仅面向本区招生,有本区户籍/学籍都可以参与摇号,丰泽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半年以上两证+社保)也可以摇实验,鲤城随迁子女小升初由区政府统筹升学!
外国语除了第一批面向本区招生,在第二批还有面向外县市区招生,作为跨区升学热门初中,往年在第二批摇号都会招满。
2024年泉州民办初中继续缩招,实验圣湖校区缩招14人、滨江校区缩招6人,城东校区缩招2人。
到了2025年泉州民办初中继续缩招,泉州外国语缩招15人、现代中学缩招199人,科技中学缩招101人,剑影学校缩招110人,仰恩大学附中缩招30人,泉港培文缩招80人,晋江市陈埭弘微学校缩招90人。
2025年泉州民办初中新增扩招的有:鲤城实验中学扩招33人、晋江季延初级中学扩招90人,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扩招119人。
相较2024年,2025年没有晋江市新塘荆茂学校,晋江市拔萃双语学校更名为晋江市伟冠双语学校,缩招了40人。
p,s:无论是实验还是外国语,小升初报民办都要先填民办承诺书哦~
后续小升初回原籍、报名、摇号结果泉州热享都会发文跟进,持续关注我们哦~
5月14日,《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现就普遍关注的政策解读如下:
01
今年《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是教育部确定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持续部署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去年以来,国家和省陆续出台重要文件对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包括《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12号)等有关文件,泉州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旨在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02
今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年《方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主要内容包括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落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要求,营造依法规范阳光招生环境等三个部分,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初中教育。
03
今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如何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继续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过程全程接受监督,邀请公证处、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04
今年泉州市初中如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继续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对于上一年度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要求各民办初中不得在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前提下,私自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招生简章和宣传。2025年泉州市民办初中下达招生数10930人。
05
泉州市如何保障随迁子女在初中阶段平等升学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一直以来是泉州市的亮点之一,今年泉州市继续坚持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升学入学,在初中入学上,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在就读过程中,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在初一入学时都是统一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均衡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在中考中招上,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泉州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06
泉州市如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平等入学?
要求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要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检察、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07
今年泉州市有哪些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子女入学,由所在县(市、区)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初中就读。外籍学生申请在泉州市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4〕9号)精神,市、县两级拿出一定优质公办学位给予支持。
08
今年泉州市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还能优先直升吗?
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目前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当时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但必须按照上述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纳入提前批。从2020年秋季起,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初中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的,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09
今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具体步骤是什么?
1.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2.第一批: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3.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补招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4.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10
今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的政策是什么?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列入政策照顾对象,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对象数量后的剩余计划数。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11
如何理解初中分层走班教学改革?
初中分层走班教学改革出发点在于因材施教,需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辅导,涉及教学内容的分层处理、学生的分层安排及动态调整、分层学科教师的合理安排、有针对性的教学、评价方式的改进、分层教学效果的评估等。因此,分层走班教学改革应稳妥推进,支持有条件的初中学校探索开展基础性课程(主要在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中选择进行)分层走班教学改革,但分层走班教学应以行政班为基础,不得以此为名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学期结束之前进行,学校分层走班教学实施方案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2
今年泉州市对于特定类型招生的规定是什么?
今年泉州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部署,要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招生。
13
今年泉州市初中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14
如果要咨询初中入学业务,要拨打哪个电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