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守“立德树人财经报国”的使命担当,建立起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9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应用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公共管理学、社会学、数学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会计等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工商管理、法律、公共管理、金融、审计等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有42人次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8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确定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01 招生类别和规模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
按照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按照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可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生,专项计划仅以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直接攻博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110号)执行,硕博连读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24〕18号)执行,申请考核招生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5〕228号)执行。
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仅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且仅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其他专业及计划类型均只招收全日制。
按照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仅可选择定向就业。
2026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92名,普通计划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9名,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录取结束后剩余名额全部用于申请考核招生。
普通计划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仅通过申请考核招生,招生名额拟为18名,未列入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最终招生计划将结合生源情况、指标下达情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适当调整。
普通计划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式
2026年招收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需待教育部后期下达,均在第二批次招生。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的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创新发展学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克拉玛依专项”招生计划属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面向生源地在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报名时在疆工作、学习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招收的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比例不限,具体信息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联合研究生院官网。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汇总表

所有专业的招生名额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名额,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02 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推免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后14日内(含第14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要求
1.直接攻博考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1)项。
2.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且已被中央财经大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含已通过学校组织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博连读生)。
3.申请考核考生除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或第(3)项外,还须符合报考学院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后期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后14日内(含第14日)取得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仅能报考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对口支援计划招生计划申请表”上列示的专业。
5.思政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思政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批表”。
03 报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章程及报名通知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并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准确、真实、有效。如有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时弄虚作假、错填误填等情况导致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直接攻博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5年9月,申请考核第一批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5年11月,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6年4月,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6年4月。各项报名具体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04 考核
直接攻博考核于常规推免工作中进行,一般在2025年9月。
硕博连读考核是对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进行中期考核,一般在2026年4月至5月间开展。硕博连读生经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段为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定,经考生提交材料申请,由学院根据招生名额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第二阶段为考核阶段,包括基础素质考核和专业素质考核。其中基础素质考核围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能力进行,包括外国语笔试及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如考生满足后续报名通知中外国语笔试免考条件,可申请免考。基础素质考核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笔试达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考核阶段。专业素质考核包含专业课考核、外国语听说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由学院组织开展,着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科研潜质、实践能力(主要面向专业学位考生)、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除特定要求外,将以面试为主要形式,组合选用笔试、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各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时间、分值、方式等由学院按学校要求,根据学院自身特色及需求制定,于学院的考核方案上公布。具体考核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学校于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学校和学院要求的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或录取资格。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05 体检
考生须在录取后进行健康状态申报,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06 录取
学校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名额,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后14日内(含第14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07 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报考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博士生所有档案在学期间不得调出。
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08 修业年限
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不得超过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均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均为6年。
09 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4.5万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10 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信息公开与发布
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跨学科报考界定
跨学科报考指报考专业与硕士毕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0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
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特殊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章程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以下三类考生:①硕士录取类别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③硕士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现正在按定向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和定向协议服务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
导师组情况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区域经济学专业、互联网经济学专业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信息学院专业内部分博导成立导师组招生(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学生入学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
导师招生指标
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博导)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招1-2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博导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2026年普通计划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以下政策: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每名博导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此类博士研究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本招生年度不可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带★标注。
住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6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将安排在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学习和住宿。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博士研究生延期期间不安排住宿。
户口迁移
非北京正式户口的非定向就业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学生不迁移户口。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学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户口办理程序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监督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博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博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学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11 研究生招生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中央财经大学:http://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http://gs.c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