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齐扎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被告人齐扎拉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亿余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扎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齐扎拉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齐扎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齐扎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5年1月23日消息,齐扎拉被查;2025年7月22日消息,齐扎拉被“双开”。
经查,齐扎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拨付公款用于违规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利;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毫无敬畏之心,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融资借款、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扎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扎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齐扎拉出生于1958年8月,曾历任云南省迪庆州州长、迪庆州委书记等职,2010年5月任云南省委常委。
2010年9月,齐扎拉跨省履新,由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调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2011年1月,他同时任区政协副主席,11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
2016年11月,齐扎拉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拉萨市委书记,12月同时任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2017年1月,他任自治区政府主席。
2021年,齐扎拉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 新京报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