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平甸乡、扬武镇、漠沙镇、者竜乡开展涉辍学案件专项回访,对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位、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学生家长制发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把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复学帮扶送到群众家门口,筑牢控辍保学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子女辍学务工、疏于管教。在一起离婚纠纷回访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小希的父母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默许、放任小希辍学外出务工,并长期失去联系。父亲的失职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就学的硬性规定,也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带娃”的法定要求,直接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对此,新平法院依法向小希的父亲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其督促女儿返校就学、全面履行监护职责、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清晰列明家庭教育责任、复学整改要求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用刚性司法文书划定家庭监护法律红线。

在另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回访中发现,小超的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疏于监护,未及时发现并疏导其厌学、逃学的心理,放任小超长期辍学闲居在家。法院结合案件实际,向小超的父母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日常陪伴沟通,规范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主动完成学业,远离逃学、辍学的不良行为。
走访过程中,干警细致摸排学生生活现状、辍学时间,逐一梳理家庭经济困难、留守监护缺失、厌学情绪突出等致辍诱因,联动乡镇干部、村干部、学校老师搭建司法+基层协同帮扶机制,压实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同时,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成效,与辍学学生家长面对面沟通,宣讲三部关联法律条文。一方面向家长重申,保障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家庭教育指导令作出后,仍拒不送学将面临训诫、罚款等司法惩戒;另一方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要求,现场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纠正放任自流、重务工轻教育等错误观念,手把手传授亲子沟通、学业引导、心理疏导的科学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的育人理念。

新平法院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持续用好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一司法利器,以司法力量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与家庭教育义务,2026年以来共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8份。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回访,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家庭教育干预、辍学风险排查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坚持治辍先治家、护学先督责,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链条,牢牢守住义务教育底线,用心守护每一名未成年人安心就学、向阳成长。
来源 | 新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