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5年部分学校、教育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学科竞赛教练、教研员及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及时补充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部分学校、教育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学科竞赛教练、教研员及工作人员39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具体考核招聘单位、考核招聘名额、考核招聘条件等详见《内江市2025年部分学校、教育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学科竞赛教练、教研员及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内江市2025年部分学校、教育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学科竞赛教练、教研员及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条件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栏目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的要求,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1月14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尚在服务期内的或2018年及以后入学违约不满5年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当日至2025年2月5日下午18:00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信息。报名方式见附件1备注栏。
2.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审核报名资格,并于2025年2月6日下午18:00前通过邮箱信息或手机短信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8日上午8:00—9:00(考生需8:00前到达指定教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教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高新校区弘远楼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核:《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以上资料审核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一套。
参加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教师资格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复审。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所有网上报名人员均要提供资料现场复审,未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岗位为准。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考核
1.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笔试+综合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及教研员岗位主要考查学科或岗位相对应专业知识(注明学段的学科按对应学段考查,未注明学段的学科按高中学段考查),总分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考试时长120分钟,其余教师及教研员岗位时长90分钟)。学科竞赛教练岗位主要考查学科竞赛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岗位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综合管理等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此次考核笔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
(2)综合面试
教师岗位、学科竞赛教练综合面试包括教学试讲、综合测试,总分100分。教研员岗位综合面试包括教育教学评价、综合测试,总分100分。其他教育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2.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月8日上午9:30
面试时间:2月9日上午8:30(教师、学科竞赛教练及教研员岗位7:30前报到,其他岗位8:10前报到)
笔试、面试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高新校区指定教室(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事项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该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超过3:1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面试及后续相关事宜,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欠费停机、关机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签订协议
考核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签订协议(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综合测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考核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若考核招聘单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因此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综合考察
考察由考核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在考核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视为弃权。
(七)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注:内江六中学科竞赛教练岗位的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竞赛课时工资、竞赛结果奖等部分构成,详情面议)
五、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本级及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附件:1.内江市2025年部分学校、教育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学科竞赛教练、教研员及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2025年部分学校、教育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学科竞赛教练、教研员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14日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内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医疗差错事故和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内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1月14日),如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招聘的人员;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详见《一览表》(附件1)。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4.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者如系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内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考核
1.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2.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综合面试(包括:教学试讲+综合测试)。
(2)其他岗位:结构化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岗位教学试讲占考核总成绩的90%,综合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和排名等情况于考核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核及后续相关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等),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生如果总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考核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考核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通知。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考核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报考者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用人单位和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公示后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核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未经考核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三、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3.本公告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附件:1.内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