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中和幼儿园新建项目停工近两年一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座规划占地达7000平方米(10.5亩地)的幼儿园,本应在2022年底竣工,为当地幼儿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场所。然而,如今主体建筑虽已矗立,但长期处于搁置状态。这不仅打乱了当地幼儿的入学计划,也暴露出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管理与工程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图为:岳池县中和幼儿园烂尾现场)
该项目由岳池县中和小学作为业主方负责组织建设。2021年11月,通过公开招标,四川耀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施工单位,中标金额为782.664万元,资金来源于中省市财政专项拨款。项目按计划于2022年4月1日开工,预计工期270天,应在2022年12月26日交付使用。但截至停工前,仅完成了主体工程,约占总工程量的40%。施工方累计申请拨款260万元,实际到账216.55万元,尚有43.45万元未拨付到位。
(图为:岳池县中和幼儿园烂尾现场)
施工方与校方之间的责任博弈,成为了矛盾的焦点。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停工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数十万元工程款的拖欠,导致项目资金链断裂,无法维持正常施工;二是校方在施工过程中变更了施工图纸,施工方担心后续审计无法通过,可能面临款项无法结算的风险,因此目前已经退场并已申请清算工作。
校方则坚称,图纸变更只是局部优化,且已按照规定向设计单位及县发改委履行了审批程序,不会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在工程款拨付方面,严格遵循《岳池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府办发〔2020〕16号),按照已完工程价款的80%支付,不存在违约行为。
(图为:岳池县中和幼儿园烂尾现场)
从合同条款与法律依据的角度来看,目前的争议存在不同解读。在资金拨付争议上,如果260万元确实是已完工程量对应的金额,按照80%的支付比例,应支付208万元,而实际拨付的216.55万元已超出约定。但施工方主张工程款拖欠,关键矛盾或许在于双方对“已完工程量”的核算标准存在差异。
在设计变更风险方面,虽然校方的变更程序合规,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工程变更若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若此次变更确实对施工成本产生了影响,施工方有权要求补偿。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承包人在未获得价款时有权催告并暂停施工,但需要举证证明停工的合理性。当前,争议的关键在于变更影响的量化评估、资金拨付的核算依据以及合同补充条款的缺失。
进一步探究,该事件背后反映出管理机制与监管缺位的双重困局。在资金拨付方面,财政资金审批周期较长,分段拨付模式缺乏灵活性,难以应对工程变更带来的成本波动;沟通机制上,校方、施工方与监管部门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争议调解机制,导致矛盾不断升级,最终陷入停工的僵局;监管责任方面,县教体局、发改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及时介入资金与变更争议,凸显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存在漏洞。
为打破这一困局,推动项目重启,相关部门可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由县政府牵头,联合教体、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工程款核算、变更程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明确责任主体;其次,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已完工程量、变更影响进行审计,为争议调解提供权威依据;再者,针对变更补偿、资金拨付等争议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及解决途径;最后,从长远角度出发,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推行“动态资金拨付+争议预调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岳池县中和幼儿园烂尾事件,反映出民生工程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只有通过厘清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才能让“停滞的校园”重焕生机,切实保障群众的教育权益。期待岳池县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构建更加高效、透明的项目管理体系,使财政资金真正惠及民生。(任辅 谢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