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消防
安全教育

寒假消防安全知识科普
—寒假消防第一课—


寒假的脚步越来越近
同学们早已满怀期待
收拾行囊、规划假期
活动空间从校园转向家庭
消防安全场景
更复杂、风险点更多
校园和家庭作为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
防火安全既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长的义务
更是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必修课”!


案例回顾

01
校园篇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40.5万元。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等,认定起火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 22 时 45 分许,起火部位为学生宿舍 305 房间南侧学生床铺,起火原因系一名 8 岁小学生在宿舍内用打火机烧断自己被子上的线头时,引燃其相邻木床上放置的学生衣物,导致宿舍内大量的被褥、衣服、木床等快速燃烧蔓延成灾。
02
居家篇
2022年2月3日,安徽芜湖一男孩拿着点燃的烟花进入卧室,边走边晃,飞溅的火星掉落在棉被上,熄灭烟花后,男孩只检查了棉被的表层,并在遮住被烧穿的小洞后离开,然而他并不知道此时火星正在被子内部阴燃,约40分钟后,被子开始冒烟,约两个小时后,被子上出现明火并迅速蔓延,幸运的是,消防员及时赶赴将火扑灭,但床铺已一片焦黑,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03
户外篇

2025年1月4日,湖南怀化一名小朋友在废品回收仓库门口把“蹿天猴”对准门缝,点燃后便起身站到不远处观望,看到起火后出于害怕,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现场,几分钟过后,大火烧穿仓库屋顶,仓库内的储藏物品全部被烧毁。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为了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
这份冬季校园+居家超实用防火指南来了
从校园收尾到居家日常
从防范技巧到逃生方法
全方位守护假期安全!
校园安全




居家安全







户外安全





应急措施
灭火器正确使用方法

消防栓正确使用方法

72火场逃生口诀


平安是寒假最好的礼物
愿这份消防安全指南
成为孩子们寒假的“平安护身符”
能够让孩子们玩得尽兴,家长们放心无忧
一起度过一个没有隐患、满是欢笑的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