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学校不便收的钱,家委会来收;老师不便说的话,家委会来说。据《华商报》报道,近日,重庆一中学家委会三年内收取超18万元班费,引发家长质疑。当地教委回应称费用均已公示,只是未严格执行“一事一收”,看似回应,实则回避了核心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应将日常教学支出拆分为零散项目,反复向家长收费?
班主任称费用均“自愿交纳”,用于购买学习资料、打印试卷等,并强调许多资料为老师自编。但把本可由学校统筹的教学必需环节,转为通过家委会频频收费,性质已然不同。所谓“自愿”,在家长群中往往只是沉默的同意——既有怕被孤立的顾虑,也担心孩子受影响。这起事件正是家长求助媒体才得以曝光。
家委会本应服务家长、监督学校,现实中却常异化为服务学校、动员家长的工具。“公示”不能自动证明合理,程序细节的“瑕疵”背后,是学校责任与家长负担之间的错位。让教学回归纯粹,让家委会回归本位,才能减少这类“不方便”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