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假安全

寒假期间,学生自主活动时间增多,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段。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孩子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以下典型安全警示案例,提醒各位家长以此为鉴,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共同守护孩子的寒假安全,让孩子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的假期!
#
交通安全
【案例】近日,一个小孩以“鬼探头”方式横穿马路,与季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事故导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交警调查认定,小孩横穿马路未注意观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季某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的另一原因,且季某存在未满16周岁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最终,交警依法判定,双方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

安全提醒
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较弱,假期外出频次增加,家长需重点做好出行安全教育!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杜绝“鬼探头”式穿行。
2.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教育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规载人。
#
防范欺凌
【案例】2月1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安石柱发布警情通报:网传“我县一女生被多人殴打”视频,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现已查明情况,并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2026年1月29日21时许,李某(女,14岁)因矛盾纠纷,邀约刘某(女,15岁)、谭某(女,16岁)、秦某(女,16岁)、马某(女,16岁)、陶某(女,17岁)五人,在石柱县南宾街道旗山路对张某(女,18岁)进行辱骂、殴打。除陶某外,其余涉案人员均非在校学生。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李某、刘某、谭某、秦某、马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安全提醒
假期孩子外出频次增加,线下社交场景更复杂,易因口角摩擦引发矛盾冲突,家长需高度重视欺凌防范与应对!
1.家长需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和品德教育,告知孩子欺凌他人是违法行为,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孩子尊重他人、友善相处,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
2.关注孩子的社交情况,了解孩子假期出门的活动场所和交友圈子,提醒孩子远离品行不端的人员,遇到矛盾纠纷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如告知家长、老师或报警,切勿以暴制暴。
3.若发现孩子参与欺凌他人,需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引导孩子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若孩子遭受欺凌,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反映,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
出游安全
【案例】1月25日,丽水云和县梅源派出所接求助:柳某带10岁孩子在云和县岩下村深山迷路被困,孩子体力透支昏睡,父子俩已滞留8小时。
派出所立即启动救援,民警联系上被困者并安抚,途中召集村民组建救援队,携带物资连夜进山。因山林地形复杂、信号不稳,救援人员靠村民经验摸索、呼喊寻人。
经近2小时跋涉,救援队找到精疲力竭的父子俩,于26日凌晨1时将二人安全护送下山。

安全提醒
假期亲子出游活动增多,山林等复杂区域暗藏风险,家长需做好万全准备!
1.寒假出游前,家长需提前规划行程,选择正规、安全的景点和住宿场所,了解目的地的天气、地形、应急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前往未开发、地形复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
2.带孩子外出时,务必全程看护好孩子,避免孩子脱离视线范围;告知孩子遇到走失时的求助方法,如寻找景区工作人员、警察等。
3.进入山区、森林等区域时,需结伴而行,携带必要的通信设备、饮用水、食物、保暖衣物、急救药品等物资,不擅自偏离路线,遵守景区安全警示规定。
4.遇到迷路、被困等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0、119等救援电话,清晰告知所处位置、人员情况和联系方式,等待救援期间注意节省体力、保持体温。
#
心理健康
【案例】1月26日晚,王女士因孩子不写作业对其进行批评,孩子随后离家出走,失联超2小时,王女士紧急拨打110报警求助。
冬季深夜寒风刺骨,还伴有小雨,少年孤身在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泗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先安抚家属情绪,再详细询问孩子的体貌特征与出走方向,随即组织人员沿路搜寻。经过近2小时的查找,民警最终找到在外徘徊的少年。

安全提醒
假期亲子相处时间变长,易因学业等问题产生矛盾,家长需关注孩子心理状态!
1.寒假期间,家长应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和休闲时间,避免给孩子施加过多学业压力,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倾听孩子的想法和诉求,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关爱。
2.采用温和、理性的教育方式,避免对孩子进行严厉批评、指责或打骂,遇到孩子犯错或出现问题时,耐心引导孩子分析原因、改正错误,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3.同时,家长要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让他们认清离家出走的危险性与严重后果;若孩子离家出走,家长需冷静分析其可能去向,第一时间寻求公安机关帮助,避免意外发生。
#
其他提醒
1.防滑冰溺水:叮嘱孩子不到河塘、水库、湖泊等危险水域的冰面行走、玩耍、滑冰,避免冰面破裂导致溺水事故;若发现他人落水或掉入冰窟,切勿贸然下水施救,应及时呼喊成年人相助或拨打110、120报警求助。
2.消防安全:加强对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告知孩子不玩火,不随意摆弄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3.取暖安全:在家中使用煤炉、炭火取暖时,注意通风换气,谨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使用热水袋、暖宝宝等取暖物品时,避免直接接触皮肤,防止低温烫伤。
4.饮食安全: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均衡摄入营养,避免食物中毒。
5.远离危险区域:叮嘱孩子不到施工区域、电力设施附近、铁路沿线、废弃厂房等危险场所玩耍,远离通风井、窨井盖、楼顶等危险区域,不攀爬、不踩踏、不靠近不明危险区域。
来源:安全工作与管理综自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泗县警方、丽水公安、淮北交警、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