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反映山东济宁高新区一幼儿园教室内,一名女幼师掌掴6岁女童致鼻腔出血,引发关注。

事发后,当地街道办回应:涉事教师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幼儿园已与家长达成和解。
“和解”了。然后呢?
这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如果说这只是一个教师的“一时失控”,那下面这些画面该怎么解释?
就在半个月前,江苏徐州丰县,一名幼儿园老师被曝用热熔枪连续烫伤幼童嘴唇。监控显示,多名幼儿排队等在老师面前,她手持热熔枪,先触碰男孩的手掌心,男孩立即缩手,又被拽回拍打。随后,她将一名女孩拽到面前,不顾女孩捂嘴躲闪,连续两次强行用热熔枪烫向女孩的嘴唇。女孩嘴唇起泡、溃烂流脓。
今年1月,上海闵行区鹤琴爱真幼儿园,一名从业多年的教师被曝持续扇孩子耳光、拍打、推搡、拖拽。11名2到3岁的幼童不同程度出现应激反应——有的抗拒入园哭闹不止,有的夜间多梦哭喊“不要打我”。
再往前,辽宁盘锦,一名3岁女童在15天内遭受近千次虐待,从一个能背诵古诗的聪慧幼儿,沦为需要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4名幼师轮番施暴——推头撞墙、扇耳光、掐脸。警方调查发现,仅半个多月的监控里,就有上百条殴打孩子的片段。
扇耳光、热熔枪烫嘴、推头撞墙……这不是个例,这是一再发生的行业之痛。
什么样的人在当幼师?
每一次虐童事件曝光后,公众都会愤怒地质问:这样的人怎么能当老师?
可问题是,我们这个行业,到底为“当老师”设置了什么样的门槛?
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减少超24万人。超过90%的幼儿教师曾考虑过转行。民办园教师平均月薪仅为3820元,工作强度远超法定标准。二线城市幼师收入仅为中小学教师的60%到70%。
低薪、高压、低社会认可度——在这样的行业生态下,优秀人才纷纷逃离。留下来的,一部分是真心热爱孩子的,另一部分,则可能是既没有更好选择、也缺乏职业敬畏的人。
有专家指出,当前部分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和录用把关不严,使不具备教师资格者进入了教师队伍。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参与率低、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涉事教师被辞退后,疑似在其他地方再次返岗。
这不是在为施暴者开脱——暴力没有任何借口。但如果我们只会在每一次暴行曝光后愤怒转发,然后在下一次暴行曝光时再次愤怒转发,那这种愤怒只会沦为廉价的情绪消费。
法律有了,然后呢?
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针对学前教育的首部立法。
法律明确规定: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幼儿园发现在岗人员有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也有了,制度也有了。可为什么类似的悲剧还在反复上演?
问题出在执行层面。
辽宁盘锦案中,涉事教师无资格证即可上岗,监控布满死角。早在2024年10月,就有家长发现孩子身上有淤青,园方却以“打闹”为由搪塞推诿。上海闵行案中,孩子从2025年11月起就出现异常,家长多次投诉,幼儿园表示“孩子需要适应期”。直到12月家长报警调取监控,真相才浮出水面。
每一次,都是家长发现伤痕、家长报警、家长调监控——而不是幼儿园主动报告、教育部门主动巡查、监管部门主动介入。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幼儿园对异常情况视而不见,如果教育部门对投诉敷衍了事,如果监管部门对违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再完善的法律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写在最后
6岁的女孩被扇到鼻血直流。这个画面刺痛了我们每一个人。
但我们不能只在每一次刺痛时愤怒,然后转身遗忘。
我们需要追问:这名施暴的幼师,会不会被终身禁止从事学前教育?依据《学前教育法》第八十条,教育行政部门有权作出这样的处罚——有没有人去做?
我们需要追问:涉事幼儿园的监管责任有没有被追究?日常巡查为何未能发现异常?对家长的疑虑为何没有及时回应?
我们更需要追问:整个行业的准入门槛、日常监管、惩戒机制,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一个6岁的女孩用鼻血提醒了我们。希望下一次,不再需要另一个孩子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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