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开考在即,为助力广大应试人员顺利参加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日期:9月12日
试卷一:上午9:00-12:00;试卷二:下午2:30-5:30。
重要提示:请应试人员注意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1.进入考点楼栋(湖南城市学院一工训楼)时间:上午7:50,下午1:20;
3.禁止入场时间:上午9:30,下午3:00;
4.可离场时间:上午11:00,下午4:30。
二、考点地址、交通提示
考点名称:湖南城市学院
考点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18号
导航地址:湖南城市学院南门(迎宾路)
考点入口:湖南城市学院南门(见下图,考试期间建议应试人员从考点南门进入,考点北门只能步行进入。)

考点南门
考点楼栋入口:湖南城市学院一工训楼东边入口(见下图)

三、考场分布
一工训楼四楼考场分布图

一工训楼五楼考场分布图

四、温馨提示
1.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到达湖南城市学院后根据指示牌前往一工训楼东边入口,请提前准备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一楼通过查验后,于开考前一小时左右到达四楼物品存放处,将个人物品存放至对应考场的储物柜(因储物柜容量小,为节省入场时间,请尽量少携带随身物品进入考点楼栋,手机存放前一律关闭闹钟后静音或关机)。
2.存放好物品后,应试人员须在四楼考场入口处统一接受安全检查。考点采用智能安检门安检 +人工安检的“双安检”模式,所有应试人员必须接受“双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应试人员,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为避免安检设备误报警影响入场效率,建议应试人员尽量避免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
3.考试楼层配有饮用水,应试人员不能将饮用水带入考场。过安检门时除居民身份证、一张准考证外,严禁随身携带任何考试资料、自备文具、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如U盘、智能眼镜等)、耳塞、耳机、手表、钥匙、纸巾、零食、饮用水等物品,不得佩戴首饰(如耳环、项链、手镯、戒指)等进入安检门(建议将贵重首饰、手表等放置家中,以免遗失)。日常佩戴智能眼镜的应试人员,须更换为普通光学眼镜参加考试。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安检时,佩戴(携带)的眼镜须由监考员实施专项检查。
5.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首先要在考试机上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操作指南》和《应试规则》,其次要测试鼠标、键盘、显示器,检查机器能否正常使用,有问题及时举手向监考员反映。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考试机故障或出现鼠标、键盘、显示器故障等异常情况,应试人员应第一时间举手报告,由监考员帮助解决,不得擅自处置,因擅自处置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6.益阳考区实行“净考”模式,统一配发一张草稿纸、一支黑色中性笔,应试人员不得自带。草稿纸每人只配发一张,用完不补,不得丢失、损毁,草稿纸上作答一律无效,草稿纸必须填写考点名称、科目、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应试人员将草稿纸带离考场属于违纪行为。考试结束后,经监考员确认所有答题数据已提交、草稿纸全部回收清点无误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场。
7.严禁抄写试题或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严禁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文字、符号,交卷离场时请主动将准考证给监考员检查,应试人员将试题或者本人答题信息记录并带出考场属于违纪行为。
8.应试人员要强化“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试过程中,如有身体异常情况请及时报告考务人员。
9.考试当天中午,湖南城市学院电信楼一楼视频会议室(背对考点楼栋一楼东边入口,下楼梯左转即到)对应试人员开放,有需要的应试人员可在内午休。
10.考试当天,考点学校食堂均对应试人员开放,有需要的应试人员可在食堂就餐。
五、诚信参考
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期间,考点将采取无线电监测、考场无线电信号全屏蔽、考试过程全程录像、远程巡考等高科技防作弊措施,通过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终止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处理;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签发 | 喻齐归
审核 | 陈艳艳
责编 | 皮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