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培养中小学生“八个良好习惯”的指导意见(试行)》,从文明、书写、阅读、运动、卫生、审美、劳动、安全八维度,为全市中小学生构建阶梯式习惯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学生终身发展基础。
《意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按小学1-2年级、3-6年级及初中分层设定目标,形成“低段启蒙、中段强化、高段深化”路径。文明习惯上,低段侧重主动问好、使用礼貌用语;高段聚焦课堂纪律与秩序遵守;初中强调公共场所礼仪与理性沟通。书写习惯方面,低段要求掌握“三个一”姿势并每日练10分钟铅笔字;高段设每周1节书法课,强化钢笔字练习;初中将卷面分纳入评价,兼顾脊柱与视力保护。
为推动落地,《意见》明确课程渗透、活动引领、家校协同三大途径。课程上,各学科按需融入习惯培养,如语文强化书写阅读、体育落实运动安全。活动方面,学校需开展“习惯养成月”等主题活动,市、县、校三级每学期评选“文明之星”等先进,以赛促养。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亲子挑战赛等凝聚合力。
保障措施上,各地各校需将习惯培养纳入教育教学重要日程,作为“双减”落地载体;利用媒体平台宣传经验案例,营造社会氛围;建立过程性与终结性、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体系,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内容,强化督促指导。
据悉,各中小学校需按管理权限报送细化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需按时汇总上报,标志着我市中小学生习惯培养工作进入系统化、规范化推进阶段。
来源:闽西日报
撰稿:杨燕
编校:张紫怡 罗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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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罗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