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全面巩固和提升阳光招生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促进“美好教育”深化实践,近日,庆阳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对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工作启动前,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2.0中“基础教育学龄人口预测模块”,对区域内学龄人口规模、结构及流动趋势开展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研判各学段学位余缺状况。采取挖潜现有校舍资源、统筹其他学段富余学位、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学校政策、租赁适合办学房舍等举措,增加学位供给,稳妥应对短期入学高峰。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持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扩优提质和集团化办学,确保2026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比例达到要求。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中小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不得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不得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不得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不得将招生录取与“友好学校”“共建单位”等交流帮扶挂钩。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通知》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完善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通过官方媒体公开区域内中小学招生政策。采取公布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在任何学段、任何年级设立或变相设立带有非均衡编班意图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编班,严禁以分层教学为借口进行非均衡编班。
《通知》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同等就学权利。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完善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深化 “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学招生实行线上办理,初中招生继续开展线上办理试点,坚持在学校设立代办点,安排熟悉招生工作流程的骨干人员,热心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存在特殊困难的家长提供帮助。
《通知》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全过程监管,持续纠治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