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全市中小学2026-2027学年校历》,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全学年教学、放假安排,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一、第一学期(2026年秋季学期)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开学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全学期上课20周。
2.学期结束:2027年1月8日(星期五)完成本学期全部教学工作。
3.寒假安排:2027年1月11日—2027年2月21日,共计6周。
(二)高中阶段
1.开学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统一开学,教学时长20周零3天。
2.学期结束:2027年1月13日(星期三)。
3.寒假安排:2027年1月14日—2027年2月21日,共计5周零4天。
二、第二学期(2027年春季学期)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开学返校:2027年2月22日(星期一),上课共计20周。
2.学期结束:2027年7月9日(星期五)。
3.暑假安排:2027年7月12日—2027年8月22日,放假6周。
(二)高中阶段
1.开学返校:2027年2月22日(星期一),教学时长20周零2天。
2.学期结束:2027年7月13日(星期二)。
3.暑假安排:2027年7月14日—2027年8月22日,共计5周零5天。
三、相关要求
(一)特别说明
初三年级寒暑假均推迟1周放假;高三年级统一推迟1周放假、提前1周开学。
(二)规范教学与作息管理
全市各校须严格对照国家、甘肃省课程实施文件制定教学计划,科学设置弹性上学时段: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保障学生充足睡眠。
义务教育学校落实15分钟课间、30分钟大课间制度,合理保障学生户外活动时间。
(三)严格落实“双减”与五项管理
各校必须严格遵照校历开展教学,严禁随意增减教学时长;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可组织毕业班开展劳动教育、研学实践、生涯规划、专题德育等特色活动。
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形式,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
(四)强化监督督查
市、县两级教育局将常态化督查各校校历执行、作息安排、节假日补课等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提前开学、违规补课、压缩休息时间等行为坚决整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信息来源: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