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太原市发改委获悉,太原核定了太原市第五实验中学校等4所学校的部分收费标准。
太原市第五实验中学校新建1号楼学生公寓符合利用财政拨款建设的乙类一级学生公寓设施设备配置条件,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该收费标准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还核定了太原市诚师实验学校、太原市彩虹双语学校和太原大成学校等3所民办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初中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为基准收费标准,上述学校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
太原市诚师实验学校
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1800元/生·学年。
太原市彩虹双语学校
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生·学年。
太原大成学校
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200元/生·学年。
(张磊)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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