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早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广东省饶平县新圩区霞光乡在1984年开始实行奖学金制度,对考进中学、大学的发给奖金,对学龄青少年有条件入学而不入学读书的,则对其家长罚款。这样做以后,这个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百分之百。
霞光乡除了从乡村集体办的企业中拨出款项兴办幼儿园和小学各一所外,从1984年开始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女孩子入学还特别实行重奖。这项制度规定,凡是考上初中的,男学生奖30元,女学生奖100元;考上高中的男学生奖60元,女学生奖120元;考上大学的男学生奖400元,女学生奖500元。饶平对男女学生的区别对待也充分说明了该地区的性别歧视状况。
霞光乡同时规定:年满四岁至十六岁的孩子,如果家长不送入幼儿园和学校读书的,每人罚款100元,由其家长承担;未满16岁的不给安排到乡村办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