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老师:
春启新程,新学期的校园再次充满欢声笑语。作为孩子们成长路上的守护者,教师不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也承担着守护学生身心健康、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的责任。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还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这对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法治保障。
当前,新型毒品形态多样,不断翻新,多被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咔哇酒、神仙水等饮品以及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既增加了打击难度,也容易迷惑青少年。此外,“笑气”、丁烷、替来他明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也不容忽视。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对新型毒品滥用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及从众心理,容易受到误导、诱惑而滥用新型毒品。
在这样的形势下,守护青少年远离毒品和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关乎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题中之义。
1
把毒品知识融入日常教学
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第一步是让师生都能“认得出、知危害”。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学校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这意味着辨识教育不仅是安全需要,更是学校的职责所在。
针对这一点,四川省成都市已作出了系统化的尝试。各中小学自2024年起正式启用市禁毒办、教育局编撰的《成都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教学资料》,覆盖小学一年级至高中(含职高)。教育局明确规定每学年安排4个课时,让禁毒教育成为“必修课”。同时,成都市成华区的部分学校设立了毒品预防教育专职教师,并组建了“禁毒启明星”校园宣讲员队伍。教师在课堂上,依托上述教材,重点讲解伪装成“奶茶”“跳跳糖”的毒品,让学生直观认识身边的潜在危险,同时组建“禁毒志愿者小分队”,让学生从听课者变为参与者,让安全教育不流于形式,成为日常教学的一部分。
新学期里,老师们不妨借着“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的契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告诫学生哪些零食、用品可能是危险物质的“伪装”,让学生记住“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饮料,不购买来路不明的零食、电子烟”,从源头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2
细观察,早介入
关注学生日常行为的异常信号
青少年接触危险物质,往往会在行为、状态上露出“蛛丝马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要求,关键在于“早发现、早介入”,这就需要老师们做校园里的“有心人”。
江苏省扬州市汶河东区校创新实施“特别关爱学生三色预警及干预机制”,针对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启动橙色预警,由班主任、副班主任实时关注,校长室、学生部每周跟踪,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动态。对于因学业、人际等因素产生不良情绪但尚未严重影响学习生活的学生,启动黄色预警,通过班主任、副班主任、年管会的定期谈心与心理疏导,帮助学生缓解压力;针对行为稍微异常、情绪基本稳定但需持续关注的学生,启动蓝色预警,由班级心理委员主动关心,教师定期实施关爱行动,营造温暖互助的班级氛围。
新学期里,老师们在关注学生学习情况的同时,不妨多留一份心:课堂上留意学生是否注意力涣散、精神萎靡,课间观察学生的交往状态,住校生管理中关注学生的作息与随身物品。发现异常时,不用急于指责,先以温和的方式与学生沟通,了解背后的原因,落实学校、家庭联防联控,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
强管理,守校门
筑牢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守住校园大门,就能挡住大部分危险物质的进入,这是普遍共识。但“守门”不仅是安保人员的事,更是每位老师不容忽视的责任。
在河南省镇平县杨营镇谢庄小学,各班召开“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主题班会,老师们不是简单宣布规定,而是通过讲解危害、列举案例,让学生真正理解为什么不能带、带了有什么风险。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竹小学则把“守门”延伸到了知识检验环节。2025年秋季,学校面向四至六年级学生组织了禁毒知识竞赛,内容紧扣防范麻精药品滥用主题,涵盖毒品定义、危害认知及防范措施。通过答题情况,老师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毒品知识盲区,也能更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观察和提醒。
老师们不妨和学生立下规矩:教室是学习的地方,零食、饮料、电子烟一律不进班。把“不明来源的饮料、零食不得带入校园”写进班级公约,让学生互相提醒、共同遵守。每天晨读前花两分钟扫一眼教室,课间路过时多留意学生的桌面和书包——这些看似琐碎的“多看一眼”,往往就能挡住风险。
4
疏心理,解心结
从源头化解学生的涉毒风险
很多时候,学生接触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背后往往存在学习压力、社交焦虑等心理问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瘾医学科主任杜江曾告诉本报记者,“成瘾性物质滥用者一定是某些需求没有满足。很多青少年背后有学习困难、家庭关系问题、同伴关系问题。如果这些潜在原因没有被关注,只是单纯解决滥用问题,几乎做不到。”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防范结合,才能从源头化解风险。
安徽省休宁县汪村中心学校创新推行的“导—师—制+”模式——学校先对教师开展心理专项培训,然后让每位教师担任1—2名学生的“专属导师”。导师的职责是通过日常观察、课间谈心、家校沟通,建立学生的“心理成长档案”,精准捕捉学生可能存在的情绪困扰。针对共性问题,导师组一起设计主题课;遇到特殊情况,则联合心理老师开展一对一疏导,实现“精准滴灌”。
此外,导师团队借用游戏、角色扮演让心理课变得有趣起来。三年级“认识情绪”课上,学生通过彩色卡片游戏分享自己的情绪故事;六年级“压力小气球”活动中,学生把烦恼写在纸条上塞进气球,集体放飞,在轻松的氛围中释放压力。
新学期,老师们不妨多与学生聊聊天,做学生的“知心人”,关注他们的情绪变化,引导学生用运动、阅读、交友等方式缓解压力;也可依托心理辅导室,开展简单的心理团辅活动,教给学生情绪管理的小方法,让学生筑牢抵御不良诱惑的“内心防线”。
5
聚合力,共守护
家校社携手织密安全防护网
新学期,老师可借着开学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做一次安全提示,让家长了解当前的危险物质风险,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校外行踪、随身物品和社交情况;也可与家长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共享学生的在校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家校共同介入、合力引导,让孩子在校内校外都能得到守护。
校园安全工作,贵在用心、重在细节。新学期,愿每一位老师都能以点滴行动,把安全防范的种子播撒在校园的每个角落,用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校园成为孩子们安心学习、快乐生活的一方净土。
您身边的《中国禁毒报》
2026年3月6日
禁毒知识小课堂
01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1964年被开发,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其纯品为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或结晶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医疗上主要有水剂和乳剂两种剂型。因其对呼吸和循环系统的影响较小,且无组胺释放作用,因此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
一些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弹中非法销售,俗称“上头电子烟”。吸食这种电子烟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幻觉等反应,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长期吸食可能导致生理和心理成瘾且戒断症状严重,包括焦虑、失眠、肌肉疼痛、抽搐等症状,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严重损害,甚至导 致死亡。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正式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非法吸食、持有或贩卖依托咪酯等行为,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02
右美沙芬
右美沙芬最早由瑞士罗氏公司开发,是吗啡类激动剂左啡诺的右旋异构体,属于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仿,但无镇痛作用,适用于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支气管哮喘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少痰咳嗽。其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阻断迷走神经的兴奋,从而发挥强力镇咳作用。
过量服用右美沙芬可能产生自主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包括多汗、心率增快、面色苍白、呼吸增快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运动障碍、语言障碍、瞳孔散大、畏光、视野模糊、复视、触觉迟钝和寒战等;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包括恍惚、漠然、幻听、幻视、失眠、记忆障碍和学习障碍等。长期超剂量使用后出现药物渴求、懒散、无心工作、焦虑、易激动、悔恨、内疚、自杀观念等心理和精神症状,部分个案报道滥用者出现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发生犯罪行为。
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03
普瑞巴林
普瑞巴林是一种镇痛药物,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以及辅助性治疗局限性部分癫痫发作。其在市面上常见的剂型有胶囊和口服溶液等。普瑞巴林在超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与右美沙芬类似机制的成瘾隐患。过量服用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头晕、头痛、嗜睡、幻觉、精神失常、肌肉痉挛、震颤、焦虑、抑郁、失眠、认知功能障碍等不良反应。普瑞巴林过量还可能会引起意识模糊、坐立不安以及昏迷等不良反应。
普瑞巴林为处方药。处方药是为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04
“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麻醉作用,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又被称作“奶油气弹”。“笑气”具有成瘾性,大量吸食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的会造成瘫痪甚至危及生命。
目前,联合国禁毒公约未将“笑气”列为毒品进行管控。在我国,“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监管,相关法律对其生产、使用等有严格规制。未经许可吸食和贩卖“笑气”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非法吸食“笑气”的,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给予行政处罚。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买卖“笑气”的行为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05
丁烷
丁烷由英国化学家爱德华·弗兰克兰于1849年偶然合成,是打火机的主要燃料,也是卡式炉常用的气体,在化工、能源等领域被广泛应用。丁烷的滥用者大多因追求快速、短暂的精神效应而反复使用。大量吸入丁烷会导致急性中毒,表现为幻觉、混乱、视力模糊、言语不清、恶心、呕吐、咳嗽、打喷嚏、唾液分泌增加、嗜睡、窒息、心律不齐等;还会导致慢性损伤,对大脑造成不可逆损伤。长期滥用这类物质还会导致肝肾功能衰竭或肝肿瘤发生而死亡。丁烷的戒断治疗目前缺乏特异性药物,且丁烷的戒断与毒品一样,同时涉及心理与生理的多维度干预,只要成瘾,都不容易戒断。
虽然丁烷未被列为毒品管制,但是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使用丁烷等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无相关资质生产、销售丁烷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06
替来他明
替来他明为白色或淡黄色的结晶粉末状物质,是兽用麻醉剂,常用于小动物的临床麻醉,临床上也可用作诱导麻醉或与其他麻醉药品配合使用,以增强麻醉效果。吸食替来他明有明显的副作用。少量摄入会产生致幻作用,导致体温下降、心动过速、永久性神经损伤、持续行动缓慢、呕吐、嚎叫等症状; 过量吸食会导致人体全身麻醉、意识模糊,甚至死亡。
目前,我国对兽用麻精药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销售和经营。2024年7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第800号》施行,明确了盐酸替来他明等兽用麻精药品的具体管理要求。
07
Rush
Rush又称Rush poppers或Poppers。一般为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的液体,气味类似汽油,原本是作为心脏复苏剂使用。其主要成分为多种亚硝酸酯类化合物,特别是亚硝酸异丁酯和亚硝酸异戊酯。
长期使用Rush可严重危害视力,导致失明。由于Rush药效时间短,很容易造成过量摄入,引发窒息、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问题,严重时可能引发中风或心脏骤停,有可能导致使用者猝死。吸入Rush可能诱发哮喘、过敏性鼻炎、面部皮肤炎症等问题。若液体接触皮肤,还可能导致化学灼伤,严重时引发皮肤溃疡。
目前,我国暂未将Rush列入毒品管控,但其主要成分亚硝酸异丁酯和亚硝酸异戊酯都是危险化学品,违规买卖、使用Rush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吸食Rush或为了吸食而购买Rush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或“非法持有危险物质”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禁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