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教育局公布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
开心田螺
2026-03-11 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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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教育局发布

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

事关幼儿园小朋友入学

全都是干货

赶紧仔细看看吧~

2026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

招生通告

为有序做好2026年秋季海宁市幼儿园的小班招生工作,现将网上报名、招生服务区范围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方式

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通过幼儿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不同招生类别,分两批两个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幼儿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材料审核。线上与公安、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线上无法验证的,家长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第一批报名中有需要的由幼儿园打电话个别通知,第二批报名的集中在幼儿园现场进行(具体见后面时间安排)。

凡网上报名填写信息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无效。

招生辖区

2026学年全市幼儿园划分为13个招生辖区:市属幼儿园、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海洲街道中心幼儿园、海昌街道幼儿园、马桥街道幼儿园、许村镇幼儿园、长安镇幼儿园、周王庙镇幼儿园、盐官镇幼儿园、斜桥镇幼儿园、丁桥镇幼儿园、袁花镇幼儿园、黄湾镇幼儿园。

招生对象及类别

(一)小班招生对象:海宁市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在海宁市购房、经商、务工、居住,且2026年秋季需在海宁市幼儿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超年龄缓读小班须有正当理由,如:有残疾证或医院开具的身心发育迟缓等材料,不参加网上报名,仅受理现场报名(5月16日),录取时排在适龄儿童后面。小年龄幼儿不允许招收。

(二)招生类别。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招生辖区内,即“双证生”。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经商、务工、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备注:

1.“有效房产”是指具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城镇商品住宅房,房产用途标注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落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新生、监护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祖辈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祖辈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新生、监护人与祖辈共同共有、份额各为50%的房产,如新生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他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的,可认定为祖辈“有效房产”。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可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3.新生户籍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办理产权证,均属于户籍所在招生辖区的“双证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4.经商以监护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为准,务工以监护人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为准,《浙江省居住证》以地址和有效期为准。

5.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社保缴纳等证件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超出截止时间的,录取时排在同一“招生类别”的后面。

6.为确保录取过程公平顺利,各招生辖区根据本辖区内的生源、学位等实际情况,将“招生类别”再细化确定“录取批次”,具体以所在招生辖区的2026学年小班招生方案为准(可在“招生平台”、“海宁教育发布”、幼儿园宣传栏查看)。

7.不符合“招生类别”条件,但确实在招生辖区内生活的适龄新生,可选择“其他”报名,视学位情况进行招收。

时间安排

【4月13日~16日】:第一批报名(A、B类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8:00至4月16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报名时间先后与幼儿园录取无关。

【4月24日前】:报名信息审核

《申请表》信息未能线上大数据验证的,由幼儿园个别电话通知,家长须将相应材料提交至申请幼儿园。家长可于4月23日当天登录报名账号查看,审核通过的将显示“材料已审核”,但不等于已录取。

【4月27日】:第一批录取名单公示

各招生幼儿园在园门口张贴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前往查看,也可登录报名账号查看。未在公示名单中,报名账号显示“审核未通过”或“未录取”(所选志愿均未能录取)的新生,可在第二批报名时进行补报名。

【4月30日】:发放第一批《录取通知书》

家长携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到录取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以确认录取结果;如当天有事不能领取,须跟幼儿园电话说明,否则作放弃处理。

【5月8日前】:发布《第二批报名告知书》

各招生辖区通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

【5月9日~11日】:第二批报名(C类生、其他)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9日8:00至5月11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报名时间先后与幼儿园录取无关。未录取的A、B类生同时进行补报名。

【5月16日】:现场材料审核

【5月19日】:第二批录取名单公示

各招生幼儿园在园门口张贴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前往查看,也可登录报名账号查看。未在公示名单中,报名账号显示“审核未通过”或“未录取”(所选志愿均未能录取)的新生,家长可直接联系还有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补报名。

【5月22日】:发放第二批《录取通知书》

家长携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到录取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以确认录取结果;如当天有事不能领取,须跟幼儿园电话说明,否则作放弃处理。

【6月底前】:补报名

未录取的新生家长可于工作日时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可通过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见“招生平台”、“海宁教育发布”、幼儿园宣传栏)。

网上报名办法

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平台”的政策文件、公告等,确保详细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和办法后再进行报名。

(一)登录方式。

家长须以个人账号登录,操作方式有两种:电脑网页网址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手机APP为“浙里办”。

电脑操作请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操作需下载“浙里办”APP。为保证网上登记申请过程中页面清晰、填报顺利,建议最好使用电脑操作。

1.电脑操作步骤: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用户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页面,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选择“幼儿园报名入口”→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页面,可查看相关通知文件→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系统。

2.手机操作步骤:打开“浙里办”APP,点击底部最右边“我的”→以新生家长“个人用户”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新用户注册”)→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勾“嘉兴市、海宁市”→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页面,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选择“幼儿园报名入口”→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可查看相关通知文件→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系统。

(二)申请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招生平台”下的“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新生申请条件和意愿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报名”或“民办园报名”。

注意:公办园和民办园之间不能重复报名,提交后无法更换!

2.根据新生报名条件在“A类生”“B类生”“C类生”“其他”中选择准确的选项,点击“下一步”→“B、C、其他”根据新生户籍选择“海宁户籍”或“非海宁户籍”→输入“新生姓名、新生身份证”后点击“下一步”→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再点击“同意”→进入《申请表》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跳转到“申请幼儿园”页面→根据呈现的幼儿园名单选报志愿,全部报好后点击“完成”→显示“申请号”,即已完成报名。

请务必根据新生报名条件确定“招生类别”,仔细阅读相应的“填表说明”(见附件1),确保报名有效。

3.多子女报名:如家长有多个孩子报名小班,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报名”,再次进入报名,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4.查看和修改:登录“海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查看我的报名”,可看到填报的《申请表》信息和申请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可对填报的信息和“申请幼儿园”志愿进行修改。

招生服务区

(一)确定方式。

1.A、B类生按“有效房产”地址确定所在服务区,其中A类生中村户籍和B类生中挂靠户籍按户籍地址确定。

2.因区域布局等因素,不同“招生辖区”划分的“招生服务区”及幼儿园的数量均不同,网上报名时系统将自动呈现不同区域内的幼儿园名单。

(二)划分范围。

根据2026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适龄儿童数,确定各招生辖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

录取办法

材料审核通过的新生,如申请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招生服务区”内外先后录取;如招生服务区内或外无法全部录取,则按“招生类别”先后录取;如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录取,则按“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如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则按主要报名材料的办理时间录取(房产证、新生户籍、营业执照、社保缴纳等)。

填报“申请幼儿园”时,如有多所幼儿园可选,家长务必按自身意愿排序,系统按第一志愿划分到相应幼儿园进行审核录取,如无法录取再划拨到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相同“招生类别”下志愿优先,请家长根据自身条件慎重进行志愿排序。为确保能顺利录取,建议根据实际尽量多填志愿,但确定不愿就读的幼儿园务必不要报。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报名。

具体以各招生辖区发布的小班招生方案为准。

其他

(一)长幼随园。

1.家长于3月20日前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新生户籍、亲子关系(如:同一本户口本、出生证等),原件由幼儿园验证,复印件附《申请表》后。经幼儿园和主办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教育局,与第一批报名新生同时公示、录取。

2.优待政策说明:小孩报名申请大孩秋季在读的幼儿园,A类生最优录取,其他的在第一批A类生录取后优先录取。不受“招生辖区”“招生服务区”的限制。

(二)人才子女。

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检索“嘉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进入“区县特色—海宁”模块,进行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申请时间为3月1日~30日;组织部(人才办)审核后,教育局按不同层次人才的安置办法予以落实,与第一批报名新生同时公示、录取。

(三)其他政策生。

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及其他入园优待对象:3月底前教育局基教科接收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新生户籍、亲子关系(如:同一本户口本、出生证)等;经审核认定后,与第一批报名新生同时公示、录取。

注:以上所有政策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录取后由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大班插班和托班。

1.中大班插班在幼儿园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7日;可提前一周在幼儿园传达室查询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信息。同一招生服务区内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中班出生日期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大班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托班在幼儿园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当天未报满的后续继续受理。可提前一周在“海宁教育发布”、幼儿园宣传栏等处查询《托班招生方案》。

托班出生日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3.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的中大班插班和托班,申报途径和时间同小班新生。

来源:海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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