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
暑期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暑假将至,为统筹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假期管理和秋季开学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充实的暑期假期,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暑假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暑假假期时间
根据我市2025一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安排,2026年暑假假期原则上为7月10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幼儿园放假及秋季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安排所属学校的放假时间。
二、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课程设置方案和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育教学任务,稳妥做好期末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管理、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等收尾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5】3号)“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的规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擅自提前结课、停课备考,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排名及升学榜单,坚决杜绝炒作升学率、中考高考状元等行为,持续净化教育生态。
三、巩固深化“双减”成果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坚持减量提质、科学布置,大力推行实践性、探究性、体验式、活动性暑假作业,严禁布置任何需要家长代劳、家长完成的作业。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优质线上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假期公益答疑、线上辅导等公益服务,切实减轻学生暑期课业负担。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四、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守招生纪律,按照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有关要求,平稳做好秋季招生入学各项工作。
五、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学初要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员按时入学。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精准研判、分类施策、及时劝返。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和帮扶政策,精准关爱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坚决守住义务教育“零辍学”底线。
六、强化安全管理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推送、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防欺凌、防拐骗、用电用气、防汛防雷、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压实家长暑期监护责任,全方位防范学生假期安全事故。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扎实做好校园安全排查工作。全面开展校舍建筑、消防设施、安防设备、水电线路、运动场地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清零、不留死角。对校园物资、设备资产全面清点登记、妥善保管,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汛、防雷、防震等安全防护工作。
3.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持续深化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稳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利用暑期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学校食堂全面达标。
七、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制定新学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专题研究开学筹备、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重点工作。开展提高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水平、加强师德自律等方面的培训,普遍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使学生以良好的情绪和态度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中。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市直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基教科、安全科。
忻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本期编辑:王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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