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一则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拟对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经多家媒体转载后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
公告一经媒体曝光,网友立马分为两派,有些网友甚至某些著名的媒体人认为学校处分过重,不应该将一个通过十三年苦读才考上大学的女孩子就因为一次犯错就一棍子打死。
有的网友则认为李同学既然是成年人,也清楚学校的校规校纪,那么在当初犯错时就应该想到自己将会承担的后果,所以很多网友无条件支持学校的做法。
我仔细看了公告内容,其实不论是网友还是媒体都误会学校了,开除李欠日(为保护同学隐私,只能用化名代替)同学看似是学校的处分决定,其实更是学校的无奈之举,理由如下:
首先,这是一份拟处分公告,并不是处分决定书。
其次,学校选择用公告送达拟处分决定是最无奈的选择。
众所周知,在下达处分决定前都要先向当事人告知并送达记载处分依据的相关文书。
从该公告来看,学校曾经于4月15日至4月24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过,但是为什么还要再次公告送达呢?原因只有一个:之前的任何送达都未成功,直接来说就是直接送达找不到人,邮寄送达被拒收,留置送达未送达到。所以被逼无奈才只能选择公告送达。也就是说李欠日同学保守估计已经和学校失联三个月以上了。一个学生敢无故旷课几个月,到底是学校把她一棍子打死?还是自己自暴自弃?我想明眼人都能看清楚,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所以公告中说了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规定“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她都失联几个月了,该怎么完成学业?
另外我们再来看看该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十九条第六款:“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
有人说李欠日同学年满十八周岁了,选择和谁睡觉是她的自由,哪怕她去见洋大人的机票钱甚至宾馆房间费都是她男盆友买单,哪怕那个男盆友和她恋爱了大半年都没有得到她的身体,哪怕对男友坚守贞操并标榜自己是慢热型女孩的她只见一眼洋大人当晚就投怀送抱,哪怕洋大人爽时还要视频记录美好时光,哪怕洋大人爽完了随手就将视频发到粉丝群与大家共赏,但也只是道德层面问题。
就这样一个崇洋媚外到子宫里的女孩竟也能获得很多网友甚至官方媒体的共情?到底是谁在崇洋媚外?或者谁在对崇洋媚外推波助澜?
现在这一话题冲上热榜了,很多官方媒体又出来伸张正义了?《环球时报》今天发布重磅文章称“受处分女生不必被拉出来游街”。
可是到底是谁把这个女生拉出来游街的呢?是学校?人家只是按照规定将公告发布台在家校网上,人家没有请媒体来报道吧?难道不是你们这些官方媒体第一时间将公告广而告之的吗?
同一天,20时49分,你还在转发公告,在拉着女生游街,20时53分你又说女生不必被拉出来游街。还真是又当(biao zi)又立(牌坊),感情好人是你,坏蛋也是你呗?
还有例如什么大河报、胡锡进等等官媒、大V也都在第一时间出来表忠心?仿佛开除了这个女生就要世界末日一般,说什么这个女生是受害者,学校不但不能开除还应该对这名女生予以保护,女生被老外骗了身体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还称开除女孩有损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印象。我就想知道能说出这种话是脑袋被驴踢了吗?
我还想问问胡大人,学校如何保护一个面对自己男盆友时视贞操如生命的女孩?学校如何保护一个让男友出机票和房费去和老外睡觉的女孩?学校如何保护一个明知洋大人有家有口还一往无前生扑的女孩?胡大人有办法去保护一个明知被玩了还口口声声满嘴仰慕之词的女孩?
要知道这个女孩不是被骗了身子,她并不蠢,也不是贱,相反面对自己男盆友时更是显示出出奇的智慧和特别的高贵!
最后,警告那些表面义正严辞的胡大人们、官方媒体们,不要再惺惺作态了!应该弘扬什么价值观你们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们依旧打着标榜自由的幌子装糊涂的动机只能是屁股坐歪了!而这才是你们真正的丑陋所在!毕竟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汉奸从来就没有杜绝过!不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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