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继承和发展明朝的督抚制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和地方治理。督抚制度是明清两代重要的地方行政与军事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一省或数省的军政事务。
制度确立:清朝初期,在沿袭明朝督抚制度的基础上,对督抚的职权进行了明确划分。督抚包括总督和巡抚两个职位,总督通常管理多个省份的军政事务,而巡抚则主要负责单一省份的民政事务。
职权调整:清朝对督抚的职权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统治需求。例如,清朝后期,为了应对内乱外患,督抚的权力有所扩大,特别是在军事指挥和财政调度方面。
人员选拔:清朝重视督抚的人选,往往由经验丰富的官员担任,以确保地方治理的有效性。同时,通过定期考核和升迁机制,激励官员勤勉履职。
监察体系:为防止督抚权力过大,清朝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监察体系。如设立科道官(御史)等机构,负责监督督抚的行为,确保其遵守朝廷法令,防止腐败。
制度创新:面对社会经济的变化,清朝还进行了一些制度上的创新。比如,针对边疆地区的特殊性,设立了特别的督抚职位,以加强边防和民族团结工作。
综上所述,清朝在继承明朝督抚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统治需要进行了必要的改革和完善,既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又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
清朝继承发展明朝督抚制度的同时,在东北、外蒙和新疆设立五个将军辖区,在内蒙古设立盟旗。以上这些措施
A.比元代行省制更先进 B.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
C.推动朝贡体系的发展 D.说明国家治理方式灵活多元
D
材料说明清朝在地方管理上不仅有督抚制,还有将军辖区和盟旗,即国家治理方式灵活多样,故选D;这些措施并不一定比元代行省制更先进,排除A;材料反映的是国家治理方式的灵活多样,并不是强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排除B;材料反映的是清朝内部的地方管理制度,朝贡体系属于对外交往,排除C。故选D。
扩展知识
自古以来,中国的封建王朝就一直都在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因为封建统治者清楚的知道,集权制的王朝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否则就会为国家带来无限的灾祸。不管是秦朝实行的郡县制、汉朝的推恩令、元朝的行省制以及明朝的地方三司制度都是这一思想的体现。但中央集权加强的同时,势必也会造成地方管理出现运转时效呆滞等情况出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明朝的督抚制度就这样应运而生了。